n100t1 wrote:
希望樓主可以繼續紀錄...(恕刪)
基本上…
請不要再用以前的錯誤觀念了…
現在主要是看觀權以誰為主…
加上…
闖紅燈或是衝出來的巷子也有大有小…
魔王條款…可是一點也不適用了吆…
應注意而未注意…
突讓衝出來…
只要兩邊不是寬廣的視野…
你是如何能注意到呢?
n100t1 wrote:
希望樓主可以繼續紀錄發展結果, 我只是很納悶, 我今天不管是闖紅燈或是巷子衝出來, 撞的一方真的一點責任都沒有?
n100t1 wrote:
哪也就是說我今天可以找一條寬一點的路, 兩邊都可以沒有紅綠燈, 等巷子的車子衝出來, 撞下去, 耶! 我就可以換部品了,真的是這樣嗎?
n100t1 wrote:
如果今天撞的主角是車子呢? 真的可以全身而退? (光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魔王條款我看就很難) 還可以叫那騎機車的陪? 我本身有開車也有騎車, 嗯我很感興趣, 希望可以看到最後結果.
安保兒 wrote:
最恨那種有意無意不斷在傳達凹下去 擺爛就對了的觀念的人
不管是非對錯為何 只要凹下去 想盡辦法假設"搞不好 說不定 誰知道" 就以為討的到736455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