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的瘋駕駛...喇叭+惡意逼車+違規 (影片已補)

從頭到尾,樓主射後不理,成什麼心態。
根本就是來亂的。
j556671 wrote:
今天傍晚18:00左...(恕刪)

alankith wrote:
這個要問一下騎重機的...(恕刪)


(紅牌)550以上可以騎禁行機車道
不可以騎機車專用道
不過我6.7年沒騎了...
(不知道有沒有改)
因為實在太怕死
重型機車常被開車的逼
如果被逼車就把坐墊下的開山刀或噴子
帶著奢華幸福的表情拿出來用
大概現在就不能在這跟大家哈拉了

大概是一年前吧
有個小朋友騎機車要直走
我在內側車道本來想左轉
看到很塞想說算了直走好了
誰知道那小朋友切來快車道
我差點撞到他..
結果他在我前面 騎.煞.騎.煞.騎.煞.騎.煞.騎.煞......
第N次前面剛好紅燈我就輕輕的碰上他的後土除...
他老大馬上把車停好動作很大的把安全帽鏡片往上掀
然後怒氣沖沖的走過來
同一時間我已經下車了....
一把抓住他的領子的
淡淡的跟他說 這樣很好玩嗎
他一句話都不說.....

世事無絕對 沒有誰一定比較兇
也沒有誰一定是軟腳蝦
機車坐墊放開山刀.噴子
車上能放的難道會比較少嗎...

有時後對錯不是那麼重要
得饒人處且饒人
得理不饒人 不是好事

佛跳牆做到會爆炸,是不被允許地,本來應該踢你出局,不過念在你有些創意夠噱頭,還有兩分鐘再弄一個吧!


輕鬆一下
該企業已經證明不是他們造成的....樓主應該給清白
免的該企業對這件事提出法律途徑....還是小心點好
不過開車騎車要小心才是.遇到惡駕駛還是能避就避...
san.mini wrote:
(紅牌)550以上可...(恕刪)


感謝解惑~~

說的好啊~~

說來說去,我覺的這只是修養的問題罷了。

覺的機車太慢,按按喇叭,人家也讓路了,過了就算了,還擋車,這就是錯誤的示範了。

機車也不是不能慢慢騎,騎中間,只是也看看後面有沒有車的引擎已經抓溫度了。

開車的人,最大的武器,不是車上東西,而是車子的本身,一千多公斤的重量,

時速20km就好,你用肉身擋給我給看看。換成SUV就更不用說了,直接壓過去…

每天開車上路,都要為那些愛拚命的騎士,捏上一把冷汗…。


不過我覺的重機在高架橋上,騎起來感覺還蠻爽的。

高架速限80,重車就騎80,離前車很遠,我也不想超車,就跟在後面聽聽排氣聲,也是蠻開心的事。

重點是,塞車了,那台重車也是跟小車一樣,安份的排隊,不會在這時又變身成速克達,

開始鑽車縫。真的還蠻想給那位騎士拍拍手的。

抱歉來晚了! (並非射後不理 我也有其他事要做 並不是24小時都在電腦前!)

關於此事件 大家都有不同看法

大家說應該靠右邊騎 這點在事發時我自認做得不夠好 (駕駛觀念不好很抱歉)

不過在此還是要澄清 滑行時有確定後方車距夠遠 至少差了一個路口

等到了紅綠燈前方時 對方以極快速度逼近隨後按喇叭

影片中有錄到此時我補了一下油門 並停止於"機車停等區內" 行車紀錄器距離有差 看起來像超線

綠燈時對方一路緊咬於後 完全未保持安全車距

此時我靠右讓路 對方卻突如其來的逼車咆哮
(不要再說甚麼前面的白車擋住之類的話了 影片也有錄到 對方還故意往前擋住去路)

如果今天對方未逼車只是按喇叭 我也不會氣憤到PO影片

至於到了與化成路口的紅燈時 刻意停在後方是為了要錄對方的車牌 我也不敢直接停他旁邊
(一方面再往前停一點 右轉進來的客運會卡住 此路我每天行經 會有甚麼情況很了解)
(對於這次的事件發生的很突然 自己也嚇了一跳)

另外影片中提到的町洋公司已經發出了聲明 在此小弟為此誤會表達抱歉

目前手邊電腦無編輯軟體可修改(影片先行刪除) 但會盡快對於影片中的文字做改正

照成貴公司的困擾很抱歉!

影片以寄至新北市政府警局的投訴信箱 就等相關單位的回覆

也祝各位行車平安!

alankith wrote:
感謝解惑~~說的好啊...(恕刪)


ccc
互相勉勵嚕
台語有句話叫
互相漏氣求進步
只要是理性討論都是好事


重型機車的聲浪
真的不是普通好聽
想當初我麻吉的CBR1000RR
更是浪到一個不行

人要懂得保護自己啊!
畢竟生命不可以從來
行車紀錄器也非萬能
總不可能去跟閻羅王說
我是被逼的 我有行車紀錄器...




除非你輸入了密技
上上下下左右左右BA
來亂的
1.中天新聞已報導了!
2.樓主也許錯2分,但這樣就逼車攔人,絕對錯20分!!
他怎會知道攔到是熊是虎??如果攔到的是些『更衝的』,那會怎樣?

結論:因小故就逼車攔人,常常會『出事』,是可以預期的!
該討論串的會員 您們好~

稍早接獲廠商來電告知,討論串部份內容並非事實,下列為廠商來信(電)的內容;站方代為引述如下:

我司????寫了公文好幾年..從來沒有看過"我司"這樣的詞..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這種用法嗎?
不是應該用本公司比較順嗎??

我不是要歪樓..簡單討論一下就好..太歪自砍...

公文製作手冊

看考第十三頁...本-->自稱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san.mini wrote:
除非你輸入了密技
上上下下左右左右BA
來亂的

...(恕刪)

這個密技只是讓你變30隻
而不是不死之身
碰到子彈或敵人
還是會翻跟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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