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品駕駛 , 等一下有空來去警局告他公然侮辱


老公雞 wrote:
當時車上坐兩個小朋友...(恕刪)


下次換你去催他們的報案進度

我看他們遇到事情就不敢在01講了
老公雞 wrote:
收到法院的通知了 ,...(恕刪)


真難得 拖這麼真久

通知單PO來看看吧

不過我看最後偵查庭檢察官也是要你們和解吧

除非你得理不饒人 時間多 錢多 要繼續告到爽為止





今天開完偵查庭了 , 庭上問怎樣願意和解 ?

我回答去原地點公開道歉就和解 .

對方說他不能接受 .

庭上問能不能各退一步 ?

我回答在原事發地點道歉是很合理的 , 這要求並不過分 .

對方堅持不道歉 .


所以就結束了 , 等法院通知 .



PS. 台北地院 3F 有一個女警長得滿漂亮的 , 但 ... 我不敢拍照 呵呵呵

老公雞 wrote:
對方堅持不道歉 . ,...(恕刪)

如果對方敗訴就等著背一條前科吧....

道歉就好了,揹前科會比較划得來嗎....

米白目 wrote:
如果對方敗訴就等著背一條前科吧....

道歉就好了,揹前科會比較划得來嗎....


有些人是不在乎那些的~~

說不定那位仁兄,身上早揹一堆了。
中指哥那麼跩喔?道個歉都不能接受阿!!
都被告了還在那堅持不道歉.這種人見到棺材都不會掉淚!難怪開台鳥車違規還好意思跟人比中指!!
收到法院的文了 , 看起來像是結案了 , 至少可以讓坐在車上的小孩知道那是錯的 .(看來對方應該是不痛不癢)



老公雞 wrote:
今天開完偵查庭了 ,...(恕刪)


如果那女警很多話
可能也是我看到過的那個
她好像有男友了...
看完整層樓,最後中指哥是被罰"300"元
後就結束了嗎?
adidas6827 wrote:
看完整層樓,最後中指...(恕刪)


300是小事,重點應該是前科,但中指哥或許已經背很多無所謂吧!
嘿!幫我擦大便的那位仁兄,Mobile01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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