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方仗還想逃 wrote:
看來這篇又要上新聞了...(恕刪)
這很明顯就是大車心態啦,覺得機車一定要讓他,而且機車上幾個人一看就知道,所以沒在怕的!!但如果換成是大車 or 改裝車,他一定乖乖的縮回去~
不過警察姑息&軟弱的態度不對,他已經影響到行車,應該要立即要求靠邊開單!而某些網友消極的態度也很糟糕,事主想伸張正義應該要鼓掌叫好吧,不用假好心以關心事主的人身安全來質疑為何不默默讓開就好!!這就好比跟大家說遇到強盜強姦犯不要抵抗一樣,反正監視器那麼多,就讓他得逞再事後報警就好了,免得激怒他會有危險...問題是:危不危險人家自己判斷就好,你又不是被害人,關你何事?有必要大肆宣導你們的姑息理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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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374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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