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udtown wrote:
您也可以自行找機會換車道呀,這樣他就不叫佔用而是使用了,他讓不讓的問題也沒了...(恕刪)
你大概沒遇過兩三個車道並行,相親相愛,牽手走天涯的?
cloudtown wrote:
何謂堵塞?後面有一台車?兩台車?三台車?....就算有十部車....通通保持安距以自認的最高速前進,應該也沒人會認為是塞車了。(除了超速的人來看)
寫的不夠嚴謹~~請見諒,這樣應該就可以稱為順暢行車了吧?
遇到這樣的車流,中線道車輛可以自行找機會進入較快的超車道,畢竟大家都有安距啊,如果不敢進,就安分的等這十部車通過,如果內中車道車速差不多,也沒有超車的必要了~~
...(恕刪)
cloudtown wrote:
什麼叫超車?超一部算?超兩部算不算?超十部會不會變成連續使用?
...(恕刪)
Dwing wrote:
使用"行車道"的前題是"不能影響超車道的功能
Dwing wrote:
這樣的行為是對的嗎?
"沒人超車,你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
很簡單的法條意思,為甚麼會有人解釋那麼複雜
為恩 wrote:
你大概沒遇過兩三個車道並行,相親相愛,牽手走天涯的?
herblee wrote:
這是佔用者自己順暢 ...(恕刪)
cloudtown wrote:
如果都以最高速限行駛...(恕刪)
為恩 wrote:
1. 內線車少,可以定速爽爽開,省油,只要速度有達標就好
2. 要超車自己找洞鑽,我不想解定速也不想到中線左右受敵
3. 同上,中線左右受敵,危機四伏,定速困難,耗油, 外線有大車更危險
4. 內線路比較乾淨,越外線越容易爆胎
cloudtown wrote:
嗯~~您引用的相當好~~受教了,不過那是在日本,台灣的法制和道德觀還沒達到那個水準時,恐怕也只會淪為大家看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