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為什麼不能開內側車道(超車可以無視速限)?


cloudtown wrote:
您也可以自行找機會換車道呀,這樣他就不叫佔用而是使用了,他讓不讓的問題也沒了...(恕刪)


你大概沒遇過兩三個車道並行,相親相愛,牽手走天涯的?




Yunalesca wrote:
為什麼非得開內線不可呢?...(恕刪)



我的朋友告訴我的,他就是喜歡在內線的人


1. 內線車少,可以定速爽爽開,省油,只要速度有達標就好
2. 要超車自己找洞鑽,我不想解定速也不想到中線左右受敵
3. 同上,中線左右受敵,危機四伏,定速困難,耗油, 外線有大車更危險
4. 內線路比較乾淨,越外線越容易爆胎
cloudtown wrote:
何謂堵塞?後面有一台車?兩台車?三台車?....就算有十部車....通通保持安距以自認的最高速前進,應該也沒人會認為是塞車了。(除了超速的人來看)

寫的不夠嚴謹~~請見諒,這樣應該就可以稱為順暢行車了吧?

遇到這樣的車流,中線道車輛可以自行找機會進入較快的超車道,畢竟大家都有安距啊,如果不敢進,就安分的等這十部車通過,如果內中車道車速差不多,也沒有超車的必要了~~

...(恕刪)


這是佔用者自己順暢 , 後面的車就慘了


如果前後車都是 110+/-3km ,兩車前後併行,速度近乎相同,後車都無法超越, 於是內線定速形成一個車羣..車羣越長,為保持安全車距,速度會往後遞減,車羣領先的幾台車,或許可以達到110, 車羣後面的車速一定落後到只有80-90. -->形成壅塞.
下面聯結日本自動車道的宣傳, 它解釋了 渋滞の原因
http://www.driveplaza.com/traffic/jyutai/jyutai_hassei/jyutai1-3.html
往下拉有動畫及短片解釋

這樣超車道就變成行車道
只要每公里內達到 80 輛車, 後方就註定塞車, 詳細理由如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325856&p=11#30497075

計算公式如下
http://traffic.eken.phys.nagoya-u.ac.jp/~genbey/ov_model.html

塞車的始作踊者, 就是最前面佔用超車道不走的路隊長.

cloudtown wrote:
什麼叫超車?超一部算?超兩部算不算?超十部會不會變成連續使用?
...(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1條 :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101條寫的很清楚, 描述何謂"超車" .
"超車"是要由前車左側(1)"變換車道",(2) 超過前車,(3)再駛入原行路線

總共三個步驟 , 有二次變換車道 ,必須要超過前車,讓"後車"變換成"前車".
要這樣, 法規上描述,超車的"要件" 才全數完成
Dwing wrote:
使用"行車道"的前題是"不能影響超車道的功能


如果都以最高速限行駛為前提了,要如何影響超車道功能?

法條是死腦筋,您也要以法條,或法條以外的觀念死守?

Dwing wrote:

這樣的行為是對的嗎?

"沒人超車,你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

很簡單的法條意思,為甚麼會有人解釋那麼複雜


我自己要換車道超車,不要求前車須遵守最高道德標準自行讓道,這樣的行為在台灣錯在哪裡?右側超車嗎?....我是換車道,“不小心”比超車道的車還快了~~~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理由的~~~


為恩 wrote:
你大概沒遇過兩三個車道並行,相親相愛,牽手走天涯的?


小弟不才,上路至今15年,這樣的狀況還真遇到不少,不過維持這樣並行超過10公里的,倒還沒遇到!~~下次我會多留意看看~~~有耐心一點就不成問題了,要別人禮讓,自己也尊重一下別人!

herblee wrote:
這是佔用者自己順暢 ...(恕刪)


嗯~~您引用的相當好~~受教了,不過那是在日本,台灣的法制和道德觀還沒達到那個水準時,恐怕也只會淪為大家看看就好~~

我不知道日本的超車道,後面有沒有得以最高速限行駛這條?如果沒有,超車道只能超車絕對沒人有意見!
cloudtown wrote:
如果都以最高速限行駛...(恕刪)


前方順暢, 後方在塞車

日本絕對沒有這種前後說法顛倒, 既是超車道又是行車道, 兩種路權衝突的條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2755771&r=2&p=23#36111028#36111028#36111028
日本的道交法很清楚, 規定"車輛通行帶"
(車両通行帯)
第二十条  車両は、車両通行帯の設けられた道路においては、道路の左側端から数えて一番目の車両通行帯を通行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ただし、自動車(小型特殊自動車及び道路標識等によつて指定された自動車を除く。)は、当該道路の左側部分(当該道路が一方通行となつているときは、当該道路)に三以上の車両通行帯が設けられているときは、政令で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り、その速度に応じ、その最も右側の車両通行帯以外の車両通行帯を通行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高速道路的車道,區分有 "追越車線" 和 "走行車線"
超車走"追越車線" , 行車走"走行車線" , 互不衝突 .

如果右邊有車比你快, 你就要自動退出此車道, 移往外側(右側)

這樣不會有倂駛的問題, 也才能達成"快慢分流"

請再看一下上面 116 樓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990337&p=12#39164012
或這一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2755771&r=2&p=23#36111028#36111028#36108858

walakaho wrote:
這是道德問題啦。


有道德的人,不管是不是高速公路,不管後面有沒有車,都會把內線讓出來。


這是國民道德、國民水準,和教養的表現。


不過....


因為台灣還沒到這個水準,所以一直有人會問這種問題。

簡潔又中肯

台灣人普遍沒那種水準啦

為恩 wrote:
1. 內線車少,可以定速爽爽開,省油,只要速度有達標就好
2. 要超車自己找洞鑽,我不想解定速也不想到中線左右受敵
3. 同上,中線左右受敵,危機四伏,定速困難,耗油, 外線有大車更危險
4. 內線路比較乾淨,越外線越容易爆胎


所以簡單來說就是懶.....

大車不危險阿...
盡量離他遠一點就不危險阿...
不然就換到中線超過去再回外線就好了.....

我先生也是內線駕駛...
可是他就不會做那種最高速限龜在內線的事....
後方有車他一定讓
而且就我搭我先生車在英國高速公路上的經驗來說...
後面有160kph的車接近...只要有看後視鏡習慣的人都不會沒時間反應...
英國高速公路的一般車流速度:
外線 = 65~70mph...
中線 = 至少70mph起跳
內線 = 80~90~100+mph都有...
herblee wrote:
前方順暢, 後方在塞...(恕刪)


嗯~~果然是高度發展的國家,台灣的確是應該好好學習,這樣就一點爭執都沒有了!

真抱歉沒有留意到您之前的文章~~


所以這位大哥說的也不錯~~

alesiX wrote:
法律是有灰色地帶,但是不是讓你拿來濫用....
還是我們的法律要像德國一樣,一板一眼,巨細靡遺的仔細詳述,這樣駕駛人才會
有道德感?(其實不是道德感,是法律寫的死死的,不遵守不行)。


Taipei 101 wrote:
簡潔又中肯台灣人普遍沒那種水準啦



是呀~~~唉~~
cloudtown wrote:
嗯~~您引用的相當好~~受教了,不過那是在日本,台灣的法制和道德觀還沒達到那個水準時,恐怕也只會淪為大家看看就好~~

既然你都清楚原因
怎麼還不肯自我提升
台灣的法規以前都是抄國外的
立法精神看起來大致相同
台灣人就是自我意識太過強烈
總是喜歡以自己的標準為絕對標準
想超車的都是飆車超速??
台灣國道的超速取締以全世界來看算是相當嚴格
目前違規超速從3000起跳,開越快罰越重
大多數人不會跟錢過不去
高公局再三宣導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車時不得佔用】
無非是想要提高國道運輸的效率
讓車流依據左快右慢原則,順暢行駛
速度是相對的,每個駕駛都有可能是快車或慢車
禮讓行為的受益人其實是所有駕駛人
這道理相當簡單
只有台灣人理解力較差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lACazbmZsQ
這兩台車算是在飆車吧?
連開到兩百多的Porsche都知道要讓出左側給BMW超車
BMW也絕不會由右側超車
速度這麼快的車都知道不要持續佔用超車道
即使飆車行為不值得鼓勵
但這就是人家的駕駛素質
cloudtown wrote:
小弟不才,上路至今15年,這樣的狀況還真遇到不少,不過維持這樣並行超過10公里的,倒還沒遇到!~~下次我會多留意看看~~~有耐心一點就不成問題了,要別人禮讓,自己也尊重一下別人!...(恕刪)


遇到這種情形的,我會打兩個電話

110

0800-000-123

告知車號以及K數

對內線使用方式有疑慮的可以打電話到警廣問齊軒,聽聽看他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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