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按喇叭示警故事,動作分解圖~~


lion08 wrote:
只能說民不與官鬥.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話說明朝的劍都不能斬清朝的官了
現在公務員是公僕的年代
更何況這是在島耶


看完影片…
不就是單線道上靠右一點的機車
打算往左偏移(他並未有直接想要跨雙黃線左轉的明確舉證)
就這樣不是嗎?
路權雙方都一樣啊
讓一下應該是啥沒事

不過我覺得那個喇趴是在警示差點撞到的後方機車
應該一聲就夠了
會讓警伯不爽
應該是第二聲的問題



平時開車在路上,對機車的容錯空間我都有「加大左右各50公分」的習慣,不敢捉太緊太近
因為機車很常「飄」,不論年輕人老人家

現在對「行人」我也會再加個30公分左右
自從上次捉太緊過去
結果行人的手突然擺出來撞歪後照鏡…



說美國怎樣的,這是台灣,別搞錯了

說同道同等超車,這是台灣,別說你沒超過了

一堆平常也是這樣做的,竟然在這說法規,不會太好笑了嗎?

說別人都很簡單,看自己都很寬鬆,視而不見!

glay730719 wrote:
說美國怎樣的,這是台灣,別搞錯了

說同道同等超車,這是台灣,別說你沒超過了

一堆平常也是這樣做的,竟然在這說法規,不會太好笑了嗎?

說別人都很簡單,看自己都很寬鬆,視而不見!


一直講同道超不超車,違不違法的人真的是很沒意義的討論

同車道,騎車慢速騎在右側,汽車超不超,現實狀況幾乎都超

同車道,汽車塞車慢速前進,機車會不會從右側超,現實狀況幾乎都超

所以根本沒討論價值,不切實際的死法規

softball28 wrote:
首先,依據道路交通安...(恕刪)


以下條文是適用機車您參考參考!
第99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
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車,得不受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九十九條之一之限制;
並得行駛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不受標誌或標線之限制,
但應開啟警示燈

skymore wrote:
讚+1反向來看這件事...(恕刪)




+1 因為今天在我不知道是在叭我同事的情況下
我明明就已經優先進入準備左轉範圍裡 並且已經打方向燈準備轉了
後車明明跟我還有一些距離 正常情況下駕駛應當等我執行完轉彎程序
突然被莫名叭2聲 我難道不能認為可能是流氓挑釁 不然就是酒駕情緒太HIGH
況且雙B本來就是老闆應酬車或道上人士在開比較多 為了保障人民
此車我非攔下來檢查有無酒駕不可 所以警察攔查的舉動
不管他是為了報仇還是為了檢查可疑 作法並無不對 萬一真的是酒駕
是不是過沒多久 又準備多一件家破人亡的案例???
且從頭到腳都是看車主比較激動一點 所以要說警察報私仇 太過斷章了一點


結論就是單純的誤會一場 一個是在警示後方警察同事 一個認為是在叭自己被故意挑釁

vickyen151 wrote:
我明明就已經優先進入左轉緩衝區(恕刪)


請大大明示

"左轉緩衝區" 是什麼???

ill49 wrote:
請大大明示"左轉緩衝...(恕刪)




個人用語 可能有些人了解 有些人不了解
我在外要卡進內切左轉 後方來車跟我尚有一小段距離
我已經優先進入到那個欲轉彎的安全範圍裡


已經改成"準備左轉範圍裡"或許會比較多人了解
喇叭是裝來做什麼的!不能叭~拔掉好了!還裝個屁阿!

liu7 wrote:
我不想多做評論,純粹...(恕刪)


之前我有回過文
車主明顯有加速不想讓的FU
根本就沒人理我

整個事件看下來,車主只印證了最近流行的一句話
「賤人就是矯情」
chiang:你殺(砍)了一個我(文章),還有千千萬萬的我(文章,不同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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