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俠0803 wrote:先聲明這帳號是小妹剛...(恕刪) 不管你們發生什麼事比中指可以告他公然侮辱 這是有依據可查的請告他吧 讓他吃吃官司 看他要不要對法官比中指我再氣也不會想用中指回 我會直接等紅燈時去跟汽車討個說法一來中指沒殺氣二來在路上比著中指活像蠢蛋在練臂力三來還會被拿來告四來騎車單手萬一不小心就更糗了結論 用嘴巴罵比用手比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