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ty wrote:
超過烏龜車後
回他前面 狂噴雨刷水
讓他.....
讓他錄下來...向警察檢舉你公共危險罪??
kohonen wrote:
警察在取締內車道龜車...(恕刪)
KINCON wrote:
"但其實不論你的時速為何,當超車道後車時速比你更快時,若前車未讓出內車道是可以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如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得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老實說我也討論龜車,但如果這條成立的話,以後塞車就只有法拉利和藍寶基尼這種超跑才能開在內車道了,不然你不用管對方有沒有超速,只要你車速比人家慢,就要把內道讓人家,我的破車只能開到 150,當然沒資格開內車道.
這什麼鬼理論....(恕刪)
fengyaocheng wrote:
上次去美國出差走限速70mph高速 開車的台灣同事 一直走內線(並非共乘道) 但他開的也不慢 速度一直在70~75mph 我坐副駕駛座 一直看到右邊的車在超過我們 有些還看了我們一眼 坐後面的美國同事最後看不下去了 叫我們走右邊的車道 說內側是快車道 當你開的沒有別人快時 就該靠右
這是觀念及常識問題 就像走路靠右 電梯先讓出再進去一樣 台灣目前的水平還沒到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