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yao wrote:
同意這是很大的議題但...(恕刪)
我倒認為這只是單純的守法習慣太差所致
同樣的環境下
有人就會找到停車位後走個幾百公尺買飲料
有人就要在店門口違停走兩步買飲料
cdyao wrote:
大家喜歡停五分鐘去買早餐,但是政府沒有規劃5分鐘臨停區呀(像紐西蘭就有)
cdyao wrote:
整條路都沒有合法上下客或臨頭購物的空間,台灣根本是個超不方便的地方。現在生活機能強很多是違規換來的
wetty wrote:
如果開汽車通勤十公里,表示這十公里內,就要為同一台車準備2個停車位,
wetty wrote:
我認為,愈是擁擠的都會區,私人小客車的運輸角色就愈小,先後順序就應該排在愈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