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終止禁行機車的規定!

KenKuo wrote:
怎麼可以讓機車跟汽車...(恕刪)

我看不懂這個在幹麻耶~明明可以直走的不是嗎
因為汽車很偉大,機車族必須禮讓汽車族先過,所以要繞路通過,如遇到高速公路入口也是一樣!

所以騎車是三等國民(RU04民...........不想被偉大的版主停權)
mika77 停權中 還我小綿羊安全的路權
說實在的,汽車我有沒有?有啊!養不養的起,其實養車不難,但為什麼出去一定要開車?今天我是白領階級,我就要有白領階級的樣子,何必把自已搞的像大老闆一樣,天天開車上班?我想信很多機車族家中都有一部車,這部車多用在郊遊上,而不是生活必須品。

我的主管他家中就三台車,最貴的一台兩百多萬,但他每天騎車上班,同事就問他怎麼不開車來上班?他說:「我重視效率,汽車只是我娛樂的工具。」我曾聊天問到路權問題,他給我一個結論:『汽車用汽車角度看機車,但機車必竟不是汽車;同樣的汽車用機車的角度看自行車,但自行車必竟不是機車;而機車用機車的標準看自行車,但自行車必竟不是機車』

政府沒也機車應有的路權,又要機車放棄機車的優勢,用汽車的標準放在機車上,相同的,政府用機車的角度看自行車,用機車的標準套在自行車上,真的是一連串的畸形。

台灣常有個毛病,不尊重別人的選擇,從大選中到生活中可以觀察到,常認為有車開有身份,但是生活也有權求低調不是嗎?何必剝奪別人選擇的權力?話就說到這,免的我又文字洩洪……
mika78 wrote:
因為汽車很偉大,機車...(恕刪)


國內外偏偏相反


(在國外)
汽車:我開的車又大又笨重

擋到機車的路了

先讓開借他過一下

這對大家都好~~

(在國內)

汽車:X!你一台小機車算三小?

老子繼續走老子的~

擋路?我爽就好~

.....
我喜歡研究車~
8800ultra wrote:

我看不懂這個在幹麻...(恕刪)


因為政府要讓偉大的汽車族方便轉彎

假如作成直線道路 汽車要轉彎就會跟直行的機車產生衝突

所以政府就想出如此高招

讓偉大的汽車可以直接轉 機車要直行~可以

先繞個360度的灣吧

這就是汽車路權無敵的好榜樣...
就像政府拉一泡屎說重機比照汽車管理,然後就會有很多人搶著吃這泡屎,
還吃得津津有味;
用汽車的角度來看明明就只有兩個輪子的重機,
再來說汽車不可以的,重機也不可以;汽車可以的,重機還是不可以,
小機車可以的,重機通通不可以;
不遵守?那你一定是那顆老鼠屎。
這就是政府的態度啦。
8800ultra wrote:
我看不懂這個在幹麻耶...(恕刪)

這個設計是為了汽車可以進出環快而設計的
機車專用道必須穿過汽車匝道下方
但是橋下有河堤,在不破壞河堤的前提下
直線距離不足以用平緩的坡道越過河堤
所以只好用這種方式拉長距離讓坡道不至於太陡
只說這個是聰明但是沒有人性的設計......凸
一切都是因為車種分流的問題
沒有車種分流的汽車本位的觀念
根本就不必特別做個機車專用道


不這樣子,地方勢力怎麼有工程可以包咧,那都是錢啊!

看看那禁行機車道四個字,那也是要錢啊! 自我懂事後已二十年多了,台灣路沒壞也要換新的,這也是利益所在啊! 台灣的路面老是同意亂挖,回填監工不確實,也是為了下次重鋪,回填越爛越好,能多畫幾個字就賺更多,如果監工確實,那生財工具就不見了。(我賺我的,反正國賠又不是我出錢,國外富婆有句名言:窮人才繳稅)。

台灣若禁行機車道不見了,斷了多少人生財工具啊! 當然用一堆謊言、數據一直行謊。

二十年了,這二十年台灣地方利益有變嗎?用盡各種名義挖錢~唉

orea2007 wrote:
這個設計是為了汽車可...(恕刪)
那麼

有要連署爭取路權的打算嗎?

不過要串聯多個論壇多個族群會比較OK喔

而且合理的路權與規範就等於毀掉現行全部的交通法規
(畢竟現行規範相當大的部份是不合理的)
我騎車, 也開車,

不過我覺得禁行機車還是需要,

有時候開車在快車道也是照速限行駛,

不過就是很多機車會貼著我的車旁邊很近,

不然就是突然靠到最左邊, 都會被嚇到.

有時我還真想撞上去, 這樣出車禍不知道責任是要算在誰頭上.

再者, 我現在已經慢慢不騎車去台北市了.

捷運能到的地方, 一定搭捷運.

不用跟人在馬路上拼性命, 時間也不會差很多, 有時還比較快.

為了自己生命安全, 還是少騎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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