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 交通規劃科回覆更新1F底] 請問這裡需要兩段式左轉合理嗎? 我真的辦不到!

orgichen wrote:
因為也有可能版主是羅斯福路來,然後要直接待轉 大迴轉!

如果車主是羅斯福路南往北,機車停等在林森南路車行地下道左側,再等綠燈左轉,這樣也看不出來有哪邊是違反交通規定?...(恕刪)


我之前騎羅斯福路要迴轉去吃滷肉飯也會這樣待轉,綠燈後直接左轉羅斯福路,還好沒遇到警察。
Kao0911 wrote:
從愛國西路過來愛國東...(恕刪)


去年那個路口出過死亡車禍後,愛國東路就已經不能左轉林森南路了,路口都封起來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您拿不出證據證明您是...(恕刪)

老實說,警察和官員真的很多是白痴⋯
多年前我曾遇過騎機車過馬路快到待轉區時,燈號變了,就順勢左轉,卻被警察攔下說我沒兩段式,還好我很早就裝了可立即播放的行車記錄器,當場反駁成功,也省了繳款後申訴⋯
地下道出口騎摩托車不待轉而直接左轉,㑹與直行車衝突,影響交通順暢,且危險,上下班時段常要等2個紅綠燈大大影響。
左邊不平面應不用,待轉反而危險,影響交通,應該第一時間跟警察解釋。
找媒體,推,贊同樓主,太不合理了
不管對或錯,保住自己的荷包最重要
樓主下次記得看的不是標誌,而是有沒有警察(>誤
很智障 而且高速公路也蠻鳥的 有一個交叉的我覺得很奇怪
Kao0911 wrote:
從愛國西路過來愛國東...(恕刪)


有人提到車禍後改禁止愛國東左轉林森南,我知道那場車禍,在下剛好目擊。
但請看清楚,我哪裡說過我走愛國東左轉林森左側單行道?在下以前車子都停林森南左側單行道。


再補充一下Kao0911您提供的圖已是幾年前的谷歌地圖實景畫面,那場摩托車被計程車撞的死亡車禍之後約半年到一年後待轉區已取消,同時道路中央已放上黃色分隔物(抱歉不知名稱)。
這個設計的確是有問題,建議若正常申訴管道打回來回覆太官腔的話,媒體和議員都給他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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