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X78NT12003 wrote:
既然行人是弱勢
對自己行為就更該注意
如何正確安全過馬路是重點
現在判例都對行人有利
就算行人闖紅燈,沒走斑馬線
反正肇則大多都是汽機車大
看現在很多行人過馬路的方式
還有所謂的假車禍詐財
都是因為行人任意疏忽或故意的行為
就算自己錯....法官也判贏
很多狀況是突發狀況
突然衝出來,汽機車減速還是撞上


真的只能說, 我們的教育是很失敗的, 所以少數行人就不懂得過馬路要如何保護自己

行人突然出來, 汽機車減速還是會撞上, 所以國外很多地方, 看到行人站上斑馬線, 就急著要停車
「勇敢往前衝的機車騎士」以及「斑馬線上傻傻亂闖的行人」
法律上賦予他們不同的權利義務

在這個案中,騎士確實減速絕對可以避免事件發生
因為他沒減速注意,所以要負擔不小的責任
如果沒有行車記錄器佐證,騎士全賠都有可能

miamivice wrote:
不過這就跟要求行人都不闖紅燈相同
沒人闖紅燈也會大幅降低在行人穿越道上車禍案件
你拿已知事實是想證明或說服什麼?
我談的是在這個案中騎士單方面減速是否能避免這事件
並不是在許願世界會和平...(恕刪)
jack0101 wrote:
機車經過斑馬線不減速

雖然女學生闖紅燈 但是行人在斑馬線上的路權還是比較大 ...(恕刪)


我很認真的看
女學生其實沒有走在斑馬線上
她離斑馬線還有10到20公分

比她早一位下車的那位學生
才是真的有走在斑馬線上,而且警覺性比女學生高的多
一樣是學生
為什麼那位警覺性就比較高,而這位普隆鞏就衝衝衝
這值得探討

然後我提出一個東西
純以檢舉的角度來看
這支影片沒有拍到女學生那一向的紅綠燈
說女學生闖紅燈也未必
把女學生換成一台機車這樣衝過去
用這支影片檢舉闖紅燈的話會被警局退件

maxsanta wrote:
真的只能說, 我們...(恕刪)

其實國外行人亂走的也有
但是真的比台灣少吧?
像這影片中
同樣是學生,但有人就會等
有人就是直接衝出來到對向
發文討論一個事件,不能只看法條
不能只看機車的過失
發文的目的不是只是想以事件批判車種
不是只想以法條護航行人而不深思行人行為
而是要了解行人既然是弱勢方
就更該了解自身安全

RX78NT12003 wrote:
其實國外行人亂走的...(恕刪)


我假設這狀況請勿見怪
你是用騎士的立場來看這事,把自己立場當行人家屬結果會如何?

這學生如果是自己的家人,(不懂事的學童,失智的父母,自己身體狀況差精神不濟時)
被撞死亡或傷殘,而你在打官司時會跟法官說,是我方不對闖紅燈放棄對方賠償是這意思嗎?還是你或律師會拿第103條向對方力爭到底?

人總會失誤犯錯,沒有絕對的事
不論你怎麼去批判誰對錯沒什麼意義,最終判決結果才是真的。
樓主PO的這則新聞
新聞除了發生意外的畫面
還有平常行車的畫面 影片23秒到30秒
這個路口 所有經過的車輛沒有一台在減速的
就連意外發生之前的那台機車也沒有減速

台灣各市區的交通路口,平常車水馬龍.綠燈哪有人在減速的.真正要刻意減速的話應該會被後面追撞吧
henry999 wrote:
我假設這狀況請勿見...(恕刪)

最終判決當然才是真的
但一個事件本來就有很多見解
機車騎士當然有錯
但行人的行為也是要檢視的地方
不是只一再護航行人行為
現在你到問起我是否放棄103條保護傘?
那麼你會放棄嗎?
如果是我遇到.........法官怎麼判就接受
而且一個案例每個法官判決不一定相同
看你遇到的是何種思考方向的法官
再來你怎不思考影片中同樣是行人
為何會有不同行為?


RX78NT12003 wrote:
最終判決當然才是真...(恕刪)


上面不是說了嗎..行人包含不懂事的學童,失智的父母,自己身體狀況差精神不濟時,過馬路一半變紅燈時

103條就是為這些弱勢而設

不要一直鑽牛角尖要檢討正常犯錯的行人

法官依據就是法條不會差異很大,不服再上訴,談不攏的是賠償金
-----------------------------
類似案例:
二審可能會判更重

「帝王條款」判決逆轉 騎士遭左轉單車撞死反被告

關鍵就是車速,校區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50710
henry999 wrote:
上面不是說了嗎.....(恕刪)

這些弱勢當然要保護
但要無限擴大到任意違規的行人.....
身體狀況良好卻任意違規過馬路的.......
當然要檢視啊...........
影片中學生是身體狀況良好吧
有行為能力吧?
都能用跑的穿越不是?
那麼這行人完全不注意來車
直接穿越就不危險不能檢視??
還想用身體捍衛路權哦??
都說弱勢了更該保護自己啊
機車會違規沒減速
難道行人都可以不想避險讓危險找自己?
你看的是法規,及機車騎士的錯
但行人的行為也是要檢視的!!!
而且很多狀況不是過一半才紅燈
而是行人直接闖紅燈


RX78NT12003 wrote:
這些弱勢當然要保護...(恕刪)


以上你所說的可以向法官說

我不是法官就實際判例來回文

騎在路上不是只會遇到行人闖紅燈,上面那個腳踏車或機車的案例更多

會不會發生事故在於你的想法及右手!


之前我說過..我曾經因此吃虧過,,現在除了守法規還會預留別人犯錯的空間,

當你年齡越長越怕麻煩時就能體會,人生不差那幾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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