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愛辯論老話題!所以高速公路內側車道都不可以進入的意思??

hhlin wrote:
http://www.hpb.gov.tw/files/80-1000-1282,c1.php?Lang=zh-tw

請問有事嗎?
是不是最高速限
不是你說了算 也不是我說了算
是警察測了算
問題是警察哪有可能無時無刻去測內線每一台車的車速
所以現實狀況是
內線先佔先贏
反正你也不曉得我時速
上01跟別人戰文時..一律宣稱自己已達最高速限
總之
台灣是自由社會
你爽開哪道~你爽就好
內線爭議多~你爽去擠內線那你就去擠囉
台灣社會就是這樣交通才會打結塞車.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內車道其實是很危險的.要是對向車輛失控飛過來.連閃的機會都沒有了.


總之是道德問題,沒有的話,愛怎麼開就怎麼開吧
sblack1108 wrote:
話說某天跟朋友一起...(恕刪)

如果確定前後都沒車時當然可以開,
只要不要佔著茅坑不拉屎就好了....

這就跟上了公車整車沒人站著,
坐博愛座也有事?
遇到有需要的人再起來讓位就好了啊....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內車道是超車道
若不是正在進行超車
請不要走內車道
當然道德感不高、不自律的人,還是可以持續走內車道,法律上不會被處罰

謝謝樓主提出這麼好的考古題
真是每週一問
已經討論9487次了
充分消耗壞人開車上路的時間
拯救不少生命
樓主功德無量
http://www.flickr.com/photo.gne?id=

chiayingcool wrote:
請問有事嗎?...(恕刪)


"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完成超車動作後即應變換回原車道,目的係為保持內側車道暢通,提供其他車輛超車使用,但考量到國內現有之高速路公路容量及交通狀況,允許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只要遵循前述規定,於高速公路全程行駛於內側車道,尚符合法令規定。"

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的解釋...
以最高速行駛...全程...當符合法令規定...


不過小的怕死...就算沒車.夜晚...為了有更多的緩衝應變...小的都選最高速開中線...左右都有空間..應變.

sblack1108 wrote:
話說某天跟朋友一起出遊漂向北方,快樂的好心情卻在回程後的訊息被澆了冷水!
友:你剛剛一路在內側車道狂飆,知不知道這樣子是不對的!
我:??
友:你不知道內側車道是超車用的嗎?
我:我知道!所以?
友:那你有一大段開內側是怎麼一回事?
我:沒為甚麼?沒車不能走內側?
友:總之就是你不對!為何不認錯??
我:我沒必要認錯,請你搞懂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後再來跟我討論
友:糾正你還這種態度,我懶的理你。。。。
內側車道=超車道,廢話!我又不是第一天開車,我也知道開車要乖乖詠春守中線
但,麻煩死腦筋的正義魔人朋友看清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三點


直接搬出法院的判決書就好了
聽具有法學權威的準沒錯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104年度交字第116號
『原告並非為超車而行駛內側車道,而內側車道亦查無堵塞
行車之情形,故在該情況下,原告駕駛小型車行駛內側車
道,應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限速行駛,始合於前述管制規則之規定』


法官:原告並非為超車而行駛內側車道,而內側車道亦查無堵塞行車之情形,故在該情況下
法規:但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法官:原告駕駛小型車行駛內側車道,應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限速行駛
法規: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法官:始合於前述管制規則之規定
法規:高管規則8-1-3但書
沒什麼好輝的.只要你不是錶速100以下的烏龜車.在內車道都是不會怎樣的.常態是開110~120.管他寫法規如何.保證條子不抓你..
已經近最高速了.超車的你不是違規嗎?不要再這種炮話..沒下文的...除非法令強制規定.並將車速表調整準準的.不要有誤差..應該很難!你可超車啊.沒人叫你不超..超了噢回中線.又內線超車回中線..來幾次不被後車叭才怪.不要只有你要超車.別人也有路權開內線.只要車速正常不龜車.誰咬我!

sblack1108 wrote:
話說某天跟朋友一起...(恕刪)



反正怎麼說都有道理...


我只知道,要是坐在駕駛座旁邊的朋友跟我這樣說話,我直接停路肩要他下車~
以後別搭我的車,給錢都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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