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老兄,還沒取消檢舉,吃早餐別違停成那麼囂張!


jaeasy wrote:
另外兩台~那邊不算...(恕刪)

以台北市來說,人行道都算是計畫道路,警察都可以開單,
而且法令規定紅線不可停車,指的是紅內左右兩側都不可以停車...
停紅線內一樣是違規,沒有意義。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所以等修法通過,民...(恕刪)


這法當然不能過,檢舉的制度本應當保留,但是我猜接受的條件可能會被緊縮!! 這點就要看官員的想法了!

我說達人~我這回覆應該夠上道吧!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問的很好,
我是平凡人,


大家都是平凡人,接點地氣,吃吃人間煙火,不為過也。

怎麼和某位仁兄一樣,騎在禁行機車的車道上,他認為只要沒有壓到那幾個字就不算違規,所以看到禁行機車就往隔壁車道閃,過了再進去....
我想問個題外話

為什麼
斗六車站前面 一到晚上8 9點後 路旁的路邊攤 開始擺攤做生意就算了 但他們會從路旁一直延伸到慢車道 佔用 霸佔
台中中華路夜市也是 整條路只剩中間快車道 人車爭道

這是合法的?
還是只是默許的?
除了攤販賺錢 民眾吃東西開心以外
我實在想不出來 這對市容 交通安全 稅賦公平 到底有什麼好的

有可以告訴我嗎

slow-man wrote:
無聊


吃個早餐就要違停,的確蠻無聊的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吃早餐就可以違停?只要取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權利,我也要並排違停吃早餐,

開始美好的一天。(恕刪)


閱!

evadaniel0707 wrote:
說不過人就這樣喔~您也太弱了!!


你比較強

強到可以說人民報案被老婆打,告詐欺,被詐騙,小朋友離家出走,都是些無聊事鳥事來找警察

你如果是警察,你有強到上新聞的本錢
大家沒看到機車從騎樓滿到人行道後,又滿到紅線內,在併排了嗎

這就是那些只看到只有一台併排比較嚴重的心態造成的

要是我,連人行道的一起檢舉

併排大太仁慈了,覺得只有三台違停

台灣最美的風景就是人,因為大家都覺得沒關係!!!!

大家都覺得反正違停害死的人不是自已都是別人

jaeasy wrote:
掰掰~


good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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