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提告~不需要講太多
這麼多看法,我們交給法院來判定

我相信汽車車主很多錢~
一堆人不懂法規
先不管旁邊有沒有機車專用道
只要中間沒有禁行機車,機車就是可以騎
汽車沒有權利要機車讓路
更何況這條路根本沒有機車專用道
所以汽車是三寶無誤
Latios_JP wrote:
台南市一名騎士2日下...(恕刪)


台灣離越南的交通,越來越近

Latios_JP wrote:
台南市一名騎士2日...(恕刪)


提早領分紅了,真好

那位汽車駕駛千千萬萬別道歉喔!一時嘴秋換來幾萬塊的分紅
機車騎士沒有違規,但前面那一段有[機車優先],若是我,會靠右騎車,沒必要跟著汽車,反而更慢.
汽車駕駛人則是可惡了!

我非常不認同這種看法.

整段路程都是雙黃線, 任那三寶有天大的急事都沒有合法超車的機會. 機車就算讓開也要被前方汽車擋住無法超車.

現場那幾條道路要機車騎機車專用道會很危險, 我會選擇騎在快車道.

機車整個過程很守規矩 - 與前車保持距離, 沒理由偏右讓出車道給三寶跟上來 - 難道要跟三寶並行在同一車道?? 怎能說 : 佔了大部份車道?



keivnchen6516 wrote:
騎在這車道上有分2個車道
機車專用道與汽機車道
機車在前面有選擇道路權力
但也不能佔了大部份車道
你有2個車道可行駛
但汽車只有那一個車道
讓後方開車有事的先行
ozow
卡一個,

想知道一年後,頭又大幹幹叫車主,發了多少年終給樓主!
如果我遇到這樣的漲況,根本不曉得後車是怎樣的狀況,
開車的是急了?瘋了?吃藥?還是只是想找人來挑?
下來的是不是帶刀帶槍,前科累累,再多一條也無所謂的,
要我是不會冒這個險,可能就會像其他機車一樣,走機車道加速離開,

我朋友遇過這樣起衝突,兩敗俱傷,互告傷害,生活弄得烏煙瘴氣。
他自己覺得是捍衛路權,結果警方也暗指他『你馬是故意不讓他過』,
『一個巴掌拍不響』等等,當然啦,驚動到公署,他們當然覺得兩造都是麻煩製造者,
害他們又有事做,但是想想也對,能平安回家最重要,
這樣捍衛路權有其合理性,但是有時候結果不是能夠承擔的,對自己或是對家庭!

不爽他,行車記錄器檢舉看看能不能成功給的教訓,簡單省事。


csshvci wrote:
為什麼騎在中間叫'...(恕刪)

講白了有些汽車駕駛只要看到前方有機車有渾身不舒服

就這麼簡單

sflyiinxu wrote:
又在替TOYOTA...(恕刪)


應該是趕搭飛機要去蘇州賣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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