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不認同這種看法.整段路程都是雙黃線, 任那三寶有天大的急事都沒有合法超車的機會. 機車就算讓開也要被前方汽車擋住無法超車.現場那幾條道路要機車騎機車專用道會很危險, 我會選擇騎在快車道.機車整個過程很守規矩 - 與前車保持距離, 沒理由偏右讓出車道給三寶跟上來 - 難道要跟三寶並行在同一車道?? 怎能說 : 佔了大部份車道?keivnchen6516 wrote:騎在這車道上有分2個車道機車專用道與汽機車道機車在前面有選擇道路權力但也不能佔了大部份車道你有2個車道可行駛但汽車只有那一個車道讓後方開車有事的先行
如果我遇到這樣的漲況,根本不曉得後車是怎樣的狀況,開車的是急了?瘋了?吃藥?還是只是想找人來挑?下來的是不是帶刀帶槍,前科累累,再多一條也無所謂的,要我是不會冒這個險,可能就會像其他機車一樣,走機車道加速離開,我朋友遇過這樣起衝突,兩敗俱傷,互告傷害,生活弄得烏煙瘴氣。他自己覺得是捍衛路權,結果警方也暗指他『你馬是故意不讓他過』,『一個巴掌拍不響』等等,當然啦,驚動到公署,他們當然覺得兩造都是麻煩製造者,害他們又有事做,但是想想也對,能平安回家最重要,這樣捍衛路權有其合理性,但是有時候結果不是能夠承擔的,對自己或是對家庭!不爽他,行車記錄器檢舉看看能不能成功給的教訓,簡單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