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應以下幾點事情:
1.車禍鑑定方面我是直接花錢去申請的, 申請好後才通知對方我有做此動作, 請他等待結果, 但對方可能不想我去翻案吧!! 所以直接提告, 導致車鑑會不能進行, 因為車禍案件只要進入訴訟程序中, 車鑑會是不能干預的, 所以無法鑑定, 只能用初判表送檢察院!!

2.我有保強制險與第三責任險, 所以才請對方保留好收據以便賠償, 代位求償部分我是直接交給保險理賠專員處理, 因為是判我方30%對方70%責任, 保險同意賠償30%維修費用, 但對方只保強制險, 所以賠償我方70%維修費用(23萬的7成), 可想而知....結果是上法院
這些文件跟影片我是有留存下來的, 就等這仗打來了!! 雖然不怕麻煩, 但麻煩找上門只能迎接了!!
另外我是看到新聞才知道這篇受到關注了, 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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