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車撞轉彎車,直行車不用負事故責任嗎?


myfamily651105253 wrote:
你可以再看仔細一點...(恕刪)


你要先能證明開車15年沒事故 = 非三寶

有些事可能你錯了15年,只是沒讓你遇到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請不要再用 15年,16年,17年....等開車經驗未曾發生事故來做搪塞!!

因為,這沒有意義!!
直行車如果時速 40 公里/時 每秒鐘的移動距離約為11公尺,你們要想一想..如果你突然的切入直行車輛行駛車道...會造成直行車輛有多少危險?

決不是車頭先嚕出去先卡位再說,接下來直行車自己想辦法~~~這麼單純!!!

myfamily651105253 wrote:
那請問你推得動車子嗎? 是從側邊去推車子哦,除了搖晃車子也有位移,玻璃也出現很深的刮痕

事故是前年6、7月發生,10月時委員會報告出來,我當時很不爽被他表,我就跟他說,去找違停車主車一起解和,他找不到

在刑事有效限期六個月結束前,去年一月時,他提告,他可能在等我把所有資料都丟棄吧,

在偵查庭時,他一開始還是堅持被違停車擋住視線,但檢查官看完相片,一直問他是否有被擋住視線,他後來就改口說要查證事實,

因為,這一件案子過失傷害一定是有的,我也不想跟他浪費時間,當場就和解了,也撤案了

所有很多資料都刪了,但留幾張相片,是要提醒自己,不要再這麼好騙了


我真不知道你是單純還是蠢了…

2014年我前方車禍波及我車的影片跟現場照片我到現在都還留著
後來也的確救了我一命

去年3月前方車禍的影片跟照片我一樣留著

不管我是被波及的還是目擊的,照片影片我都留存了,我真不知道身為當事人,你竟然有勇氣刪掉…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PostPack wrote:
不管我是被波及的還是目擊的,照片影片我都留存了,我真不知道身為當事人,你竟然有勇氣刪掉…...(恕刪)


真的,樓主有十五年的開車經驗,真的不應該像是個不經世事的年輕小夥子
竟然沒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個概念
我好幾年前在等紅燈完全靜止狀況下被撞的影片還是一直留著
說個有趣的事
發生碰撞的第一時間剛下車時,她很慌張地說了一句話
"剛剛彎下去撿手機"
"剛剛彎下去撿手機"
"剛剛彎下去撿手機"
過一小段時間後這句話就再也沒出現過,變成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這時候我就知道要保全證據了
不過不管她是不是真的彎下去撿手機其實都不會改變她100%肇責的事實,所以我也不追究這個點
其實到現在我也不是刻意去留存這些檔案
反正也佔不了什麼硬碟空間,留著是會咬人嗎?
對這個case來說
有沒有保存證據其實差別不大啦
最多就是樓主7 機車3 (雖然我覺得機會不大 原因大家都講過了 路權)
但是騎士受傷以刑逼民
怎麼看都是要花錢消災的

neoattw wrote:
"剛剛彎下去撿手機"..(恕刪)


哈!!!

像這種影帶,小弟就一直保存著!!!~~~~~~我是清白的~~不關我的事!!!





曾經用還不錯快的速度撞上一台違規左轉的貨車,
愛錢如命的保險公司連坑都沒吭一聲就賠了單據上的30萬...
你這情況一看就知道速度不快,
對方真的完完全全不用負事故責任!!!
這樣回答你問的問題,可以接受嗎?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myfamily651105253 wrote:
請仔細看一下相片,...(恕刪)


你說你是轉直行後才被機車追撞,但是照片看起來就是在轉彎中啊...就是剛出出入口而已,
離你車子轉直行還有一段距離...
如果按照你說的,你是轉直行後才被追撞,撞擊點應該是在側邊或者尾巴吧...

再者,你說你後視鏡看不到機車騎士,當然嚕!以你這樣的轉彎幅度是要從窗戶看來車,
當然不是後視鏡,你說你沒有看到機車騎士,我看這路這麼大條...又沒有死角,
到底為何沒有看到機車騎士,你有去思考過嗎?

還有,總覺得加油站路口這麼大,你的車子不是慢慢切進去車道,而是與車道接近垂直的方式切進去,
看你輪胎打的角度就知道,你是出到車道才打滿右轉,這個出入口的角度也是怪怪的...
從圖片可以看到你車子右前方的地上有滴水痕跡,
就是表示大部分的車子都是走比你車子更靠右的路線,
不知道為何樓主會以這種幾乎垂直的方式出路口。

所謂的應注意而未注意不是泛指你撞到人,人家都必須注意你,
而是在對方有可以注意的情況下,而對方未注意才符合。

myfamily651105253 wrote:
直行機車車主無任何責任? 請問合理嗎?


如果不合理....

我出巷(路)口, 老子就閉著眼睛衝出去了....

岔出去是只要狂踩油門, 不用看有沒有車捏?

先剪先贏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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