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有一群人以內線是超車道 , 無視於最高速限的限制最好你因為超車 , 可以不受速限的限制 , 不會被開罰單問題是大多數開在內線, 喜歡飆速的通常都是一路佔住內線看到前方有車就閃大燈然後呢 ? 法律有賦予你這種權力 ?台灣人講權力時就說國外怎樣怎樣論義務時就會自我設限不願付出
lluytre wrote:問題是大多數開在內線, 喜歡飆速的通常都是一路佔住內線看到前方有車就閃大燈然後呢 ? 法律有賦予你這種權力 ?...(恕刪) 你想太多了...愛飆車的人根本不喜歡佔住內線道他們反而喜歡中外線+鑽車閃燈對他們來說根本緩不濟急反而是龜車喜歡龜在內車道
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我開高速都不看表速的,都是看Garmin的時速,Garmin顯示的時速還滿精準的,照理說不會有快樂表的問題。而且我都是依照該路段最高限速行駛,限速100我就開100、限速110我就開110,但是為什麼我開內線道還是被後面的車閃超車燈?速限不是已經緊繃了嗎?不是我想龜車,如果可以開到200我也想開到200啊。這樣到底是誰有問題啊? 我支持樓主繼續保持下去繼續以GPS最高時速開在高速公路內側別理會其他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