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提案交通違規檢舉獎金五五分帳

Ulysses66 wrote:
你的問題我已經完全回(恕刪)

157樓的問題一個也沒答
159樓的問題一樣也沒答
陷阱魔人的疑慮完全沒解決
這樣叫全部回答完畢?
真的
不切實際還請適可而止
0943902737 wrote:
157樓的問題一個也沒答
159樓的問題一樣也沒答
陷阱魔人的疑慮完全沒解決
這樣叫全部回答完畢?
真的
不切實際還請適可而止

就已經回答完畢了,怎麼還一直糾結下去? 到底還有什麼問題,請具體提出來,一次一個問題可以嗎?
Ulysses66 wrote:
就已經回答完畢了,怎(恕刪)

樓頁都已經告知
拉上去看不難

不過我看你無視成那樣
拉上去重看一次對你來說肯定很困難
那麼我複製過來好了

「不是全台灣每個人都像你那麼閒
那麼那些沒空玩而被害到的人呢?
自認倒楣?
這個問題請回答

況且陷阱魔人一天要害100台完全不是難事(可能幾個小時就能達成)
一台照你說的拿一半
我們算300就好
陷阱魔人可能一天花幾個小時就有3萬入帳
你要玩多久才能讓"一個"陷阱魔人虧損?
如果有十個20個陷阱魔人呢?
你要玩多久?
這個問題請回答

現在檢舉沒錢拿都有陷阱魔人了
如果有錢拿,有誘因
陷阱魔人你保證不會增加?
這個問題請回答

如果每天出門都要跟陷阱魔人玩
那麼台灣交通會變什麼樣?
這個問題請回答

不要只回覆你想回覆的
其他的當作沒看見
謝謝」

以上
看得見嗎?
你一句詐欺取財罪就想打發
我也已提出詐欺取財罪不適用的案例了
看得見嗎?

等你正視現實
謝謝
0943902737 wrote:
樓頁都已經告知
拉上去看不難

不過我看你無視成那樣
拉上去重看一次對你來說肯定很困難
那麼我複製過來好了

「不是全台灣每個人都像你那麼閒
那麼那些沒空玩而被害到的人呢?
自認倒楣?
這個問題請回答

況且陷阱魔人一天要害100台完全不是難事(可能幾個小時就能達成)
一台照你說的拿一半
我們算300就好
陷阱魔人可能一天花幾個小時就有3萬入帳
你要玩多久才能讓"一個"陷阱魔人虧損?
如果有十個20個陷阱魔人呢?
你要玩多久?
這個問題請回答

現在檢舉沒錢拿都有陷阱魔人了
如果有錢拿,有誘因
陷阱魔人你保證不會增加?
這個問題請回答

如果每天出門都要跟陷阱魔人玩
那麼台灣交通會變什麼樣?
這個問題請回答

不要只回覆你想回覆的
其他的當作沒看見
謝謝」

以上
看得見嗎?
你一句詐欺取財罪就想打發
我也已提出詐欺取財罪不適用的案例了
看得見嗎?

等你正視現實
謝謝

你怎麼知道詐欺取財罪不適用? 起不起訴是由檢察官認定,有沒有罪是法官認定,你又不是檢察官也不是法官,怎麼知道不適用?
Ulysses66 wrote:
你怎麼知道詐欺取財罪不適用? 起不起訴是由檢察官認定,有沒有罪是法官認定,你又不是檢察官也不是法官,怎麼知道不適用?

就是說啊
我怎麼知道不適用?
那你怎麼知道適用?
連適不適用都不知道的法條拿來當解答
你會不會覺得很好笑?

果然還是逃避
一個問題也沒答

另外我在159樓已經說了
我150樓的案例A肯定不適用詐欺取財罪
只是毫無道德感羞恥心而已
他只是慢慢龜
畢竟法規沒對一般道路慢速車有限制
也無變造證據
既無違規也不違法
誰叫你要違規超車
如果你是法官或檢察官
請問你怎麼判定?
如果你說詐欺取財罪適用
那麼請提一個案例來參考(這句話也說第二次了)
謝謝
各位不用爭...這不可能會實行
既使上凱道聚集多人也沒用
立法院沒這麼閒
我不需要獎金,我只要我家的路口不要違停就好,每次要轉出去就一堆違停,根本看不到左右來車,想還死誰阿😡
大鼻 wrote:
我不需要獎金,我只要我家的路口不要違停就好,每次要轉出去就一堆違停,根本看不到左右來車,想還死誰阿

大概想害死你吧,記得檢舉好,檢舉滿,全民檢舉動起來,話說晚餐時間也到了,出去吃飯順便檢舉違規喔
tony1838 wrote:
以後就有新行業誕生,而且收入不少,如果五五分帳,何不招考交通警察,專門指揮交通與開罰單,有警察權才有處罰認定權利。

我們檢舉人做的工作是幫忙警察改善交通,大家看警察那麼忙,連在警察局附近的紅線違規停車都沒空去取締,員警進進出出警局完全無視違規的存在,所以才需要我們幫忙檢舉好,檢舉滿,當然我們只是幫忙蒐證而已,最後認定違規事證明確開單的還是警察,但是民眾卻會因此將矛頭指向檢舉人,不會怪警察給他們罰單,還可以幫國庫增加稅收,警察自己也不需要花時間去蒐證,這招厲害,所以給檢舉人五成的檢舉獎金是很合理的
lim5464 wrote:
我覺得政府可用以下方法,來改變駕駛壞習慣.
例如
109年上半年,只有舉報[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此項有檢舉獎金
109年下半年,只有舉報[壓雙白線和雙黃線]此項有檢舉獎金
110年上半年,只有舉報[並排停車]此項有檢舉獎金
110年下半年,只有舉報[紅綠燈超越停止線]此項有檢舉獎金
111年上半年,只有舉報[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此項有檢舉獎金
111年下半年,只有舉報......
如此,可使駕駛人逐步改掉壞習慣,又不至因案件複雜,造成各種不同爭議或員警困擾

你的這個方法不可行,因為109年上半年如果只有舉報[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此項有檢舉獎金,那麼所有的檢舉人都會專門蒐證[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所有的駕駛只要注意[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這一項就好,其他違規都一樣會出現,所以還是不要分哪一項違規有獎金,這樣改善交通的效果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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