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刷行人地獄,台北市開第一槍

愛爾羅西 wrote:
ubike在台北市的...(恕刪)
簡直就是財團說了算,自行車可以搶機車道,占機車格,可以在大馬路上面龜速當行動帝王,這種東西到底為甚麼要大力推廣出來碰瓷啊???當台北市是阿姆斯特丹喔。 自行車就遠離馬路跟行人一起走人行道騎樓。沒那個速度硬走那個車道被撞就認命。微笑單車???只有騎自行車的微笑啦,後面一條車都笑不出來
maya95
全台 1400萬台機車, 幾台繳了月租?
Bookwarm
有台機車真了不起! 比機車慢的都要退讓[挖鼻孔] 不准擋在前面
jim1959 wrote:
自行車可以搶機車道

什麼叫做自行車搶機車道?你以為的機車道,其實是慢車道,是自行車真正該騎的地方,是你機車搶了人家的道耶!

機車在政府法規上,就是汽車的一種,機車滾回汽車道、快車道去啦!
cinnamon coffee wrote:
什麼叫做自行車搶機車...(恕刪)
機車的速限上限是60,腳踏車騎得到60 嗎。明明是行人速度,連公車的40都達不到跟我說自行車可以走馬路。我機車連快速道路都不能上,上人行道都要被抓,請問自行車為什麼不用比照辦理?法律可以讓行人的權利跟動車的便利全都要?
maya95
笑死人. 機車重量是多少? 你要不要被撞撞看? 機動車輛上人行道還振振有詞, 只要踏的到地面都可以騎上去? 你是上帝? [笑到噴淚]速度飛快,不看左右後方隨意亂切變換車道,貼著別人屁股騎車,各種惡行.
jim1959
喔。所以自行車就撞不死人不飛快囉
真正的問題就是馬路就是那麼小
台灣不學新加坡限制汽車數量上路天數
汽車數量太多
馬路邊留了一大段路肩給汽車停
一台汽車卡在慢車道上整條路都堵住了
機車的影響就比較小
那些官員不拿汽車開刀就是因為他們所有的人都是開車的
「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jim1959 wrote:
機車的速限上限是60,腳踏車騎得到60 嗎。明明是行人速度,連公車的40都達不到跟我說自行車可以走馬路。我機車連快速道路都不能上,上人行道都要被抓,請問自行車為什麼不用比照辦理?法律可以讓行人的權利跟動車的便利全都要?

交通法規就是要求腳踏車有慢車道走慢車道,沒慢車道走快車道的右半部,你在說什麼自行車不能走馬路?自行車走上人行道,其實才是錯的!

那麼我們台灣的地方政府的工務局,不遵重行人路權,所以掛上藍牌子,說人行道是人車共用。人行道的管理單位,是工務局,不是交通局!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6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
(三)微型電動二輪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24 條
慢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jim1959 wrote:
機車的速限上限是60,腳踏車騎得到60 嗎。明明是行人速度,連公車的40都達不到跟我說自行車可以走馬路。我機車連快速道路都不能上,上人行道都要被抓,請問自行車為什麼不用比照辦理?法律可以讓行人的權利跟動車的便利全都要?

是哪個沒考過駕照的,跟你說機車的速度上限是60?台15平面道路的快車道就是速限70,誰說機車不能騎到這個速度?還是你的車已經壞了,還不送去車行維修?

誰說機車部能上快速道路?你只要花錢換路權,騎紅黃牌,就可以上快速度道路,還比照小型車不用待轉,不用當保齡球瓶棒放在待撞區,多安全啊!
cinnamon coffee wrote:
是哪個沒考過駕照的,...(恕刪)
我說北北基桃宜大多路段速限到50,超過60拍照。 所以普通125跟110很可憐啊。上不了高速快速,下不了人行道,停不了白線格。除了跟公車砂石擠以外還要被行人腳踏車排斥,明明機車才占四輪的六分之一車身,塞車車禍全怪機車。
maya95
這麽覬覦人行道, 屁股用強力膠黏在機車上永遠不要下來[笑到噴淚]
iamaminimalist wrote:
真正的問題就是馬路就...(恕刪)
還有交管。
jim1959 wrote:
我說北北基桃宜大多路段速限到50,超過60拍照。 所以普通125跟110很可憐啊。上不了高速快速,下不了人行道,停不了白線格。除了跟公車砂石擠以外還要被行人腳踏車排斥,明明機車才占四輪的六分之一車身,塞車車禍全怪機車。

我改騎大重之後,常常遇到沒有車道觀念的歐巴桑/歐吉桑隨便亂剪線,方向燈打了老半天還要從我右邊超車,要不是車上同時有ABS+TCS,可能我早被這些三寶害死了!

在台灣,騎白牌幾乎不用駕照的!有縫就鑽,人行道當車道用,路邊擋住別人家門口隨便停,確實真的很欠管,塞車不怪你怪誰!
jim1959
那你可以打110,你打了嗎
icchenk
你不知道汽車駕駛習慣就是從白牌機車來的嗎?隨心所欲!![台灣No.1][台灣No.1][台灣No.1]
cinnamon coffee wrote:
我改騎大重之後,常常...(恕刪)
原來4輪跟黃牌車就不會堵門口不會亂切不會違停在水溝蓋,原來駕駛的觀念與駕駛的年齡跟車種車牌顏色有關係,看來我該退出道路了
cinnamon coffee
扛著將近200公斤,甚至超過的騎士,與扛著不到100公斤在那到處亂鑽的精蟲,那個腦袋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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