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39 wrote:
笑死三年前水產行事件...(恕刪)
你認為我重機大爺就認為吧
反正兩輪四輪我都有,每次認為哪個對,只要反風向就被對立族群轟成大爺也不是第一天
在2輪至上社團說4輪對,也是被轟4輪大爺
習慣台灣這環境就好



用其摩子來忽略法規面,和我提倡談法條的要去認同幹嗎呢?
如果能這樣以後交通糾紛就提倡攔車砸車就好啦~不是嗎?

針對標題上我只看法規來判定肇事責任,把自己當成車禍鑑定的角色來看事情
為何要像鄉民一樣兩邊砲才是正常人?當成公家機關角度不行?
過去的對岸才會因為別人不去跟著自己批鬥別人,就喊別人是啥份子

交通事故法規本來就是一切,難道你講情的?
肚子痛要拉肚子違規硬衝難道能和警察講情不要開單嗎?
法規上爭不過才在那邊氣噗噗的要談奇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