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057 wrote:
你還有臉出來喔!你...(恕刪)
有阿伯你這盞光明燈點著
再忙都要來!!!!





還真聽話 不要再跳針了啦
是你自己說要找的不是嗎?
是你自己說要找的不是嗎?
是你自己說要找的不是嗎?





說到要不要臉
讓一個欺負老弱婦孺 還自以為是正義的使者 提出這樣的指責
我好榮幸啊~





笑死我..............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我看你先承認你們把警察取締與民眾檢舉作錯誤類比吧,我相信承認的勇氣更重要!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如果你的認知正確,那警察所有勤務根本只要帶自己手機+配槍出門就好了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所有的勤務裝備都必須依勤務規定領用,不是隨便拿隨便用,更不能使用未納入規定的設備作為勤務執法裝備!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嗤!連助教都搬出來了喔,而且還只是報告!?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我說這樣執法違反程序規定可能會產生爭議你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