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4132 wrote:
所以那樣做不會增加自己撞到的機會?
哈哈,多注意別撞到即可,當地警察認可此行為ok咩

影片待會有空再看,吃飯先,哈哈
8924132 wrote:
注意的話,會把別人的安全距離拿來"鑽"?
不想"排隊"才需要"鑽"吧?
當您"鑽"時,要怎麼避免"碰撞"呢?







8924132 wrote:
祈禱後車有煞住





pafupafu wrote:
沒錯呀,我綁安全帶的歷史,真的是為了罰單呀笑
以前後座沒規定要綁安全帶時,我在後座就真的沒綁過笑
自從胡志強太太事件,修法變成後座要綁安全帶,要不然開罰單,
我立刻第一個配合,坐後座一樣綁笑
以前遊覽車也沒強制規定要綁安全帶,我也沒綁過笑
自從蝶戀花事件後,修法改成要強制綁,要不然開罰單
我也立刻第一個配合,坐走國道的客運和遊覽車全都綁笑
我真的很配合國家政策,哈哈,不會轉不過來笑
pafupafu wrote:
如果讓後車急煞,就算那個大隊,還是會被開單的,請8924132別誤會誤解笑
因為某大隊警察有回覆:後車如果沒有1.車身偏移閃避 2.急煞 3失控 4.肇事 就不算影響後方車行駛
你如果讓後車急煞,那符合第3點,罰單等著你,請大家注意,哈哈笑
你貼的我的文中,其實我早也寫的很清楚了,為免大家誤解,那警察回覆原文再貼一次吧笑
照片截圖就上面那張,檢舉當然是完整影片笑
國道警察某大隊的承辦警察回覆:
"該車變換車道所保持之距離未達構成違規程度,該車變換車道過程尚不至於影響後方車行駛
(如造成他車車身偏移、急踩煞車、閃避、失控、甚而肇事…等客觀事實),本件以不舉發為宜。"笑
保證真人真事笑

Gullit168 wrote:
然後呢?
上半段就是Q跟V成反比、下半段才是Q跟V成正比
...(恕刪)


Gullit168 wrote:
用路人的自認為最高速算誤差10公里/小時
實際車速100 or 90 km/h還是在圖的上半部
所以『V(車速)自稱為最大,Q車流量真的會小』
...(恕刪)
Gullit168 wrote:
內線車流量低於中線車流量
那你告訴我好了,這時候可以車速應該對應到你附圖的上半部還是下半部??
答不出來,所以又要說兩件事情是不一樣??
...(恕刪)



Gullit168 wrote:
無足夠安全車距
不只『8-1-3但書不適用了!』,連『8-1-3的原則法也不適用了!』
高管規則8-2: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