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粥 wrote:
Ah-luba不要緊張啊!先去擦一下汗,阿你可以再跟我講一次你之前說的,說帳號弄一個分身的要怎樣?
叫叔叔!!!
要怎樣?去找這個人問問看呀...



他很出名,上過電視,對很多事情都有獨到的看法,
肯定能助你解決便秘內外痣等各種疑難雜症的...

啥?不認識?
他是 203.217.116.?
你是 203.217.114.?
你探頭看一下,不然開門大聲喊一下,搞不好就遇到牠喲



好巧對吧?他最危急,跑去躲的時候,你就剛好註冊進來,
一來就很進入狀況,跟大家很熟似的,理念又跟牠相去不遠,
牠出現時你消失,你出現時他消失,
我找他說話,你就找我說話,
我覺得你們真的該認識一下交個朋友什麼的...
晚上蓋同一條被互相取暖一下也好呀...
史蒂芬粥 wrote:
Ah-luba阿你之...(恕刪)
你是說這樣嗎...29樓
史蒂芬粥 wrote:
Ah-luba你說要喊什麼?你又沒告訴我要喊什麼?阿你之前有跟我說分身要怎麼處置?不要躲著我的問題啊。
叫叔叔!!!
躲著人家問題這種事情呀,去問阿邦,他專家耶,
你看牠開的這棟樓,這十幾頁,有多少問題他不回應的?
你先找他出來回一下,那叔叔就回答你喲...

史蒂芬粥 wrote:
而且這樣亂公佈別人的照片不好吧!這不就像如果有人公布你騎什麼機車,什麼顏色,車牌號碼多少的道理一樣。
被公布的人都不緊張了,你又不認識他,你緊張啥?
況且,這個照片是我隨便在Google就逛到的,又不是我去他電腦偷出來的,
人家名人耶,上過電視新聞耶,難道我貼林志玲的照片,
你也要跳出來說這樣不好嗎?
那...不然我貼新聞畫面好不好?你有沒有比較開心?

阿邦呀,要檢討呀,面子是人給的,臉是自己丟的,要怨就怨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