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anche wrote:
若是要以產生噪音處罰也必需如前所述的環保專業人員認定
以樓主的情況來看, 警察當時有拍照存證...
如果樓主自認沒有違規之虞, 可以到監理站裁決處進行申訴~
所以, 監理站可能會另行通知環保人員進行噪音檢測(等於是先開單,後驗車一樣; 會不會這樣做,我也不清楚...), 若符合法規上的規定, 申訴就有機會成功~
不過這一來一往所耗費的時間與損失, 會很麻煩就是了....
逕行舉發是法律賦予警察的權責, 所以開不開單, 說簡單一點, 就是看警察的心情與自由心證...

反正在台灣, 警察開錯單也沒懲處的機制, 一般老百姓也只能認命... 有點無奈感~
所以, 以現況來看, 樓主只有兩種選擇:
1.去申訴看看...
2.乖乖繳了罰單...
我的建議是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