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fly0 wrote:
ok阿
只要責任全在我身上
我就負全責
家屬不得有其他意見
一句話
順帶一提
你的重機駕照一併寫上上面前三句
敢不敢
真的要這樣情緒下去嗎?
咦? 這一條可以有但書的喔? 哈哈 ~

先看一下別人有沒有但書再來跟我談但書OK嗎?
我很樂意跟你簽,我在路上看的找死小烏龜也不少。
若立法能過,我會輕鬆很多呢!
不過話不是你跟我講了就算,你快去爭取喔! 加油!!

我不情緒化,講理跟情緒化是兩回事,帽子你自己戴好。
還有,我跟你不熟,不用發訊給我,樓我自己會爬,感謝。
freefly0 wrote:
不用
就我們兩個簽
我簽在汽車駕照上
你簽在重機駕照上
...(恕刪)
Molonlabe wrote:
君不見近幾年來的新聞,台灣國賠的適用範圍,早就超過原本的範圍了...
厚道與否,不與置評。
你有在路上撿過四散的白色腦碎片嗎? 你有在路上看到不成人形的屍體與鮮紅色的血嗎?
早期在急診室幾年下來,對於各式各樣的危險事物,早就說破嘴,勸到不能再勸。
不幸的是,無論國內外,太多人不願意聽勸,所以就只能讓他們親自嘗試囉。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