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宜路一段車禍事故 -- 機車與貨車擦撞直擊


gnn721013 wrote:
1、機車沒事在2台貨車中間超車
2、超完車切到內線慢慢騎
3、貨車故意來個擦邊球
4、機車騎車自食惡果
5、貨車駕駛要付後續責任


本日最中肯!

sna wrote:
現在的年輕人大部份都...(恕刪)


你好好笑

wessley wrote:
機車自找的=====...(恕刪)



如果前面是一台汽車,你會這樣甩尾超車?
前面是一台機車,你卻不懂得尊重機車駕駛人!!
國外是用法律、觀念宣導去保護弱勢機車族的權益與安全
台灣卻是打著安全的旗鼓,帶頭違法壓迫機車族長達30年!!

有這種觀念的你,真的很可悲...
前方若有駕駛人,請保持距離行車!!
在國外,LP-700在單線道遇到腳踏車也要等腳踏車讓開
他有他的路權、你無權自以為高人一等地理所當然超車!!
1分鐘的時候,
內線有出現禁行機車的字樣,
不過離車禍現場稍遠,
這個"禁行機車"的效力到底有多遠?

整個事件機車在法律上是站的住腳的....
因為就算機車違規, 別人也不能撞倒他啊?

就算機車無照,
無照也是他跟警察之間的事情,
也就是一萬二就能解決的事情,
不代表其他人可以撞倒他不用負責!!

不過就算機車在法律上站的住腳...
也還是應該要學習趨吉避凶保護自己...
否則像影片中苦主這般遇到壞人就真的是自己討皮肉痛...
就算事後拿到賠償又有何用?

更何況...
法律說你對, 對方要賠你錢,
到真的拿到對方賠你的錢還有好遙遠的距離...
故意+1

貨車變換車道後 光看那個距離根本就無法超車還故意切近來 純粹是想嚇嚇騎士 結果悲劇



機車保持在限速內 沒錯

該路段開始無進行機車 上北宜提前變換車道 並無錯

汽車跟機車 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有錯
就算法規肇責貨車100%,機車還是自找的…
別只顧贏了路權,卻輸掉命…
在01發文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區,本文很快就會進資源回收區!
騎機車的不夠小心
讓貨車有機可趁
結案

SlowR wrote:
1分鐘的時候, 內線...(恕刪)


"無照是他跟警察的事情?"


對其他用路人來說情何以堪

機車再有理有屁用嗎?
肉包鐵就認份一點,別以為沒有禁行機車就一付老子沒違規的屌樣,有時後顧生命要緊.
SlowR wrote:
1分鐘的時候,
內線有出現禁行機車的字樣,
不過離車禍現場稍遠,
這個"禁行機車"的效力到底有多遠?

限制範圍是一個路段,也就是兩個路口間。(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設置規則第一百七十八條)
禁行機車標線幾乎都設置在路口要進入路段的地方。

影片0'01及1'00時內側車道均有設置禁行機車標線
影片中開過的路段配置都是一樣是兩線一般車道
很神奇的是1'20時過了天橋之後就沒有禁行機車標線了!

交通局啊!
這段路都是兩線一般車道,有的路段內側車道禁行機車,有些則沒有,請問禁行機車標線是隨你畫的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中規範的"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最外側兩車道呢?內側車道為什麼會有禁行機車標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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