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一點紅 wrote:
「鑽車縫」的正式英...(恕刪)
所謂「Lane Splitting 」是指在時速30以下,摩托車在安全的情況下,鑽車縫以紓解交通,「但是」如果發生肇事,摩托車需負上100%肇事責任而且沒得寒扣
那請問
如果我開車出門看到機車騎士在鑽,我是不是趁他接近的時候,把車頭歪出去就能跟騎士收錢了?
中原一點紅 wrote:
很多台灣人喜歡拿「國外如何如何,所以台灣也要比照辦理」,可是人家的配套措施,例如高要求的駕照取得(日、德等國的高額駕訓班費用)、高額且嚴格的交通執法,卻絕口不提
中原一點紅 wrote:
這是真的 很多台灣...(恕刪)
還有,當許多朋友在爭取白牌機車路權的同時,卻也選擇性無視白牌機車的違規罰款是比較低的;
中原一點紅 wrote:
我常在猜想,如果讓全體白牌機車族投票,提高違規罰款金額並同時取消禁行機車道,搞不好婆婆媽媽們還會否決議案,因為她們現在就已經騎車騎得很開心啊
中原一點紅 wrote:
如果這樣,面對現在的交通亂象,要求改革考照制度、提高違規罰款、嚴格交通執法的呼聲這麼高,為何不做?
官員整天花公帑出國考察,國外行之有年的「階段式駕照」,台灣為何又不引進?甚至限制老年人駕駛(重新考照、定期檢核),怎麼又視而不見?
總之國外駕駛有的「權利」我們都要爭取,至於相對的「責任」卻都因為民意反對而不能實施
與其要越改越爛,不如維持現狀,至少大家還可以忍受
中原一點紅 wrote:
如果這樣,面對現在的交通亂象,要求改革考照制度、提高違規罰款、嚴格交通執法的呼聲這麼高,為何不做?
官員整天花公帑出國考察,國外行之有年的「階段式駕照」,台灣為何又不引進?甚至限制老年人駕駛(重新考照、定期檢核),怎麼又視而不見?...(恕刪)
althewind wrote:
這點可以請您放心,...(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