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規則合不合理,見仁見智.不過,客觀地說,交通規則是由認證過的專家制定,審議通過的.這個世上不會有任何一套法律,或者是規定能盡如人意.如果專家制定的交通規則窒礙難行,我也不信這些沉在社會底層的老百姓可以制定出更好的辦法.法律與規定的意義在於是有強制力的勒令,並且強制你服從.不管你喜歡,或者是不喜歡,你都必須服從.再不然,你也可以來個 "公民不服從",把罰單扔進垃圾桶,不去繳,看看會不會有事發生.
cysmc023 wrote:臉真的好腫... 這裡實在是太多正義之士,和守規矩的好公民,當然我超速是該罰,我也會去繳,但我還是想請問各位,圖上面寫著測量距離: 84.9公尺如果寫20公尺就算了,但84.9公尺的話,不就連同分隔島的距離也算上去,分隔島上有種樹和其他東西,這樣也能測到?現在的測速器真有這麼厲害 奇怪咧,這樣有什麼難測到的?高速公路警察局拿的一公里外都能抓到了,中間還一堆車在跑,一個路邊定點測速照相不到100公尺是有什麼困難?如果你被拍的當下剛好有台車開過去擋住那也罷,整張照片就你一台車,是還想挑什麼毛病?也沒有一堆人開車都很守法不超速,有些人是,有些人不是,多的是回應你收過罰單乖乖去繳的人,比起說他從沒超速或是從沒被拍照的人來得多,但你似乎只會選擇性閱讀,認為反對你的都是不超速的守法好公民。
樓主被開單的三腳架點,一直都是在這裡大喇喇的拍,前後都沒有掩蔽物。除了前後有測速照相警告標示外,夜間也有紅藍閃爍燈提醒鄉親注意。一般這邊是拍往彰化方向的,應該是你的引擎聲浪雄渾飽滿,讓警察特別幫你拍追焦照。三腳架測速只要打的到你的車就可以算出來了,只能說下次經過此路段請保持安全車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