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犯罪者講態度???

你催警察???

怎麼會想上網討拍???
其實如果是我就趕緊去看醫生
然後開診斷證明書
並且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假設真的很嚴重
就請病假在家休養
公司還會給半薪
保險除了意外醫療能申請外
還會再申請理賠失能險
依照傷害程度
最多判賠完全不能從事原來工作
依照我的額度每週可領8091
休個一個月就還能領32000以上
比在這邊問鄉民意見有實質意義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個人認為確實是該向...(恕刪)


你說的真的很對,看到一堆秀下限的人,真心覺得台灣亂不是沒原因的。
謝謝分享。台灣警察第二句就開始道歉了。
不是警察本身的錯,制度和民眾要的就是和善的警察


EthanTs wrote:
美國警察隊上報案遭搶...(恕刪)



hansomromeo wrote:
困惑地想聽聽大家的...(恕刪)


孩子的教育不能等....
麵太熱 wrote:
警察路邊執行勤務 ...(恕刪)



攔他的警察並不是路邊的定點執勤哦,而是機動巡邏的員警!!
通常這種警察多抱有一種狩獵的心態

而且我是說攔停後,兩車有適當的距離或是停至妥當的位置嘛?

有一種可能性,就是員警以車攔車逼停之後,明明看到樓主停車了,卻仍主動並防衛性的刻意以車側想擋住他,故意只留給他很有限的活動空間,但其實沒必要,他已經停車了況且他又載小孩,是還能怎麼樣?事實上也沒怎麼樣!!
麻煩不要再編出幻想/虛構/以為/非事實的情節出來當反駁以上的藉口,就針對當下事實情境來討論就好

我也說了員警攔車開罰的出發點是對的,攔違規是員警職責所在沒錯,但就是沒注意到一些過程細節嘛,這就事實阿...

樓主的燙傷確實是員警機車造成的,但也確定員警不是故意的,只是不願承認停車疏失

抓交通違規是對的,但也就因為抓交通違規就造成對方受傷(或車損)就是錯的,因為違規人第一時間已將車靠路邊停下沒有逃逸

我認同他抓違規啊,並沒有否定他身為警察的職責,樓主違規本來就該開罰單沒錯,他自己也認了,那被攔下來導致的燙傷呢?

現在是全民狗仔時代,員警值勤時以及執法時的一舉一動本來就更要注意,除了滿腔熱血的正義,除了耍帥,更應該避免落人口舌,就像樓主現在這樣

正義感早已經不是無敵金牌,所謂的"依法取締"也還是有文字上以及行為上的漏洞或爭議,就像是"罰緩"跟"醫藥費"的定義

樓主的點是:我違規我繳罰緩我甘願,因為被你抓到了,但是我不甘願被你機車燙傷,所以你要賠我醫藥費,因為我的傷是警車造成的,我是因被攔檢後被巡邏機車燙傷,並不是自己燙傷後被攔檢又牽拖警車

hansomromeo wrote:
困惑地想聽聽大家的...(恕刪)

自己要注意排氣管啊~
車不動 警察也沒有蓄意....是你自己靠過去給他燙的啊.....
每天都會有排氣管停在你旁邊 注意不要靠近啊~
我只想知道,那個是價值多少的冰
可以讓你闖紅燈,趕警察,燙傷腳,發文,想申訴
我想應該是價值連城的吧,
嗯,這說明了「不要臉天下無敵」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攔他的警察並不是路邊的定點執勤哦,而是機動巡邏的員警!!
通常這種警察多抱有一種狩獵的心態...(恕刪)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您可以資助樓主去告死那個警察啊.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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