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小賢子 wrote:
'看不懂'的大絕招...(恕刪)
請問你的錶準嗎?
怎麼認為你的最高限速到底有沒有符合法規的最高限速呢?
Gullit168 wrote:
但書就是在授權『車道路權為最高速限道』
法官也這麼認為
...(恕刪)
Gullit168 wrote:
你該回去google一下,最大的車流量Q並不是發生在自由流的條件下
...(恕刪)
Gullit168 wrote:
錯,時速110下,內側車道的車距一直都有55公尺以上
低於55米車距,車速勢必低於最高速限,就會有車自動移出內側車道
...(恕刪)
Gullit168 wrote:
車距自然又拉開了
既然中/外車道很空,代表安全車距很足夠
內側車道車輛移出來,又為何會製造擾動??
超車完內側車道車輛移至中線車道不會製造擾動
法定最高速限的車輛移至中線車道就會製造擾動
又雙重標準了....
Gullit168 wrote:
超車道兼快車道,密度也不會越來越高,當每台車達到安全車距之後,密度就達到上限
所以是容納的車更多,更有效率
Gullit168 wrote:
會讓內側車道失去效率,一定是外部因素造成
中線車輛未保持安全車距切入、過多車輛匯入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前方發生突發狀況等
這些跟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兼法定最高速限道一點關係都沒有
所以是你雙重標準
Gullit168 wrote:
『超車道』加『快車道』
Gullit168 wrote:
相對車速, 左車道的車速, 一定高於右車道
單位時間內, 通過左車道的車, 為通過右車道的 1.51 倍
這是執行路權法規所得到的結果
順序反了,一定是先有足夠的安全車距,才能最高速限行駛
『未堵塞行車之條件下』就是指要有足夠的安全車距
沒有足夠安全車距,8-1-3但書就不適用
Gullit168 wrote:
回頭適用『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原則法
中線車道有足夠的安全車距,內側車道的車輛就必須切回中線車道
若車線車道無足夠的安全車距,代表當時車流已經達到壅塞階段
適用高管8-2: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法規定義的一清二楚
所以內側車道堵塞不是因為內側車道的駕駛遵守高管8-1-3的但書造成的
...(恕刪)
Gullit168 wrote:
是內側車道的駕駛不遵守高管8-1-3原則法
或是中線車道的駕駛不遵守高管第6條所致
只要車道的車流密度沒超過臨界密度,是不會發生堵塞
所以會發生堵塞都是中線車道強行進入已經接近飽和的內側車道
破壞內側車道的車流密度,才會發生堵塞
就是那些『想超車時,老子現在就是一定要超車的那批人』
...(恕刪)
herblee wrote:
法官沒說, 這是您說的
herblee wrote:
這些是您說的"最大的車流量Q", 不是herblee說的"最大車流量Q"
herblee說的是 : 增加車速V能創造 更大的車流量Q , 只有在 F自由車流的情況下
不是 追求塞車的最大的車流量, 都塞在一起的 最大的車流量

herblee wrote:
是, 這些就是台灣國道的現況
先拼命擠進內車道, 堵塞了, 擠出來又造成另一波車流擾動
這不是 herblee 說的車道路權 (日本的通行帶區分)
路權 不是只有你自己的,還要尊重別人的路權, 還要保持別人的安全車距
在S同步流的中線原本 有60m 很空, 內車道切進去只有 30m ,中線只好減速保持車距
herblee wrote:
但如果是排成一列的S同步流出現於內側車道, 路隊長的前方不是S同步流 ,路隊長的前方是 F自由流
路隊長離開,前方是 F自由流, 才不會擾動到車流
排在路隊長後方, 內側車道排成一列的S同步流當中的車, 壅塞後要進入中線? 就會造成車流擾動
本來就可以『最高速限行駛』, 問題不是法規有的『最高速限行駛』, 是法規沒有的"不離開"!
法律保留原則
herblee wrote:
法規沒有 最高速限道 ? 法律保留原則
這混淆了『車道路權』和「進入內側車道之後的"速限"」!
之後"遵守速限"? 就能回到從前? 取得原本不存在的路權?侵入內/中車道線?
有這種時空跳躍的說法嗎 ?
看不懂這和雙重標準有什麼關係???
路權的標準就是法規, 只有單一標準!
法律保留原則

herblee wrote:
1.倒過來說的, 最高速→不堵塞? 違反但書不得倒推法律原則
2.最高速限不是最高速度!(主管機關之權責(最高速限)VS用路人各人之權責(最高速度), 違反限縮解釋!
3.持續行駛不離開? 是擅自加字是擴張解釋!引用歷史法規! 違反但書不得擴張推解釋法律原則
Q車流量 = D(密度/車距) × V(車速)
Q車流量 受限於車道空間 ,是有限制的
容許不離開, D密度不會越來越高嗎?
本來就不是依照法規的問題 , 是超出法律之外的錯誤解釋
ck9127 wrote:
再來這裡湊個熱鬧…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最高速佔用內側車道,
合法但不道德。
有人覺得合法就是對,
有人覺得不道德就是錯,
每個人水準不同、標準不同,
所以答案不同,以致爭論不休。
JasonMMIV wrote:
最高速限開內車道至少還合法
看回文一堆愛超速,逼車的都不合法了,當然也沒有道德可言,還在那邊要求別人遵守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