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chen wrote:米咖大不用跟這些人見識人家在爭取權力的時候冷眼酸語爭取到後又見風轉舵享受成果的看太多了...(恕刪) ID我記不起來, 除非有特別的圖像!真的, 不用理太多, 雖然我幹的是傻事, 但有時間還是會繼續幹!
Katong wrote:難不成警方做出處分,...(恕刪) 所以你是認為只要看你不爽就可以抓你是嗎?總之先抓再說,裡由事後再想,是嗎?理由呢?想出來了沒?到底是犯了那條法?說到底只是為了達到驅散那些抗議者的目的,所使的手段而已,標準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已經民國幾年了,台灣的警察還是這種料!
米咖 wrote:普通律師還是律師阿,...(恕刪) 就算把他說的15693名律師找齊,他也會說現在律師已經有15694人了,你還少一個,還是不算數。時代在往前進步,總是有害怕跟不上時代腳步的人,不斷的以種種僵硬陳腐的道統與法條來阻礙。
Ogyenchowang wrote:就算把他說的15693名律師找齊,他也會說現在律師已經有15694人了,你還少一個,還是不算數。時代在往前進步,總是有害怕跟不上時代腳步的人,不斷的以種種僵硬陳腐的道統與法條來阻礙。 15693位律師裡面其中一人主觀的論點,與網路上的張三,或李四講的話有何分別?律師可以撤銷罰單嗎?律師可以自己撰寫有法律效力的判決書嗎?隨便找個沒沒無聞律師的論點,就能證明自己作為有理?先不說沒沒無聞的小律師.就算找齊全世界了律師又如何?罰單是否有效,警方作為是否合法,是法院裡的法官在決定.這個道理應該不難懂.想要證明自己有理,先上法院說服法官,撤銷了罰單,再上網來教育社會大眾.
Katong wrote:15693位律師裡面其中一人主觀的論點,與網路上的張三,或李四講的話有何分別?律師可以撤銷罰單嗎?律師可以自己撰寫有法律效力的判決書嗎?隨便找個沒沒無聞律師的論點,就能證明自己作為有理?先不說沒沒無聞的小律師.就算找齊全世界了律師又如何?罰單是否有效,警方作為是否合法,是法院裡的法官在決定.這個道理應該不難懂.想要證明自己有理,先上法院說服法官,撤銷了罰單,再上網來教育社會大眾. 現在又搬法官出來了,所以說到底還是那句話,人先抓再說,理由事後再補嘛!看妳寫那麼多,以為有啥子新論點,原來是,再看法官怎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