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chen wrote:同意+1新店居民已用app檢舉違停 已經一個月了還是"處理中"之前同一個區段 每天都有違停打1999後 看員警騎車過去 根本沒有停下來後來簡訊說"現場查無違停車輛"還有打1999 結果說已勸導違停車輛離開(明明違停車還在原處)真不知道要用什麼方式才能確實處理(恕刪) 我也遇過耶紅字的地方我是打110幾個小時過去車子依然還在我再打110結果110回我已處理阿我是看到??後來員警才來不過那又是一個多小時之後的事了
我是過斑馬線時差點被右轉車撞到 指燈號給駕駛看 駕駛就開窗辱罵人 打電話報警很久才來 警察到後說了一堆廢話 就是不想積極辦理還訓示本人以後也絕對不可以像這個違規駕駛一樣不禮讓行人 還要我也告訴我的小孩以後長大也不可以像這個違規駕駛一樣不禮讓行人 讓人覺得就是你可以報警 我警察也可以噹你的那種感覺
fireblade0922 wrote: 真的很可惡,沒查證的事就隨便懷疑,公開羞辱警察,現在知道警察有在辦案是不是應該切腹道歉! 鄉民一堆現在的時代哪還有什麼吃案受理不過就是打打電腦列印給你一張紙,又如何?重點是之後有無偵辦而發動偵查行為,中間還有許多法律程序和文書要走,要符合法定程序不是說有車牌和地址就衝到家裡去亂抓一通,違反法律程序是要吃官司的這篇文章看到鄉民只會罵罵叫的移送案件是需要明確事證的且看之後偵辦結果吧!
pojenwang wrote:先生您好!有關於本案...(恕刪) 警方真的很辛苦,大家都能理解,但積極的處理會比事後的說明更好,本案警方如何處理我們不是當事人,無法明白,不過若是採取傳喚對方到案說明方式,換作我是那個手伸出車窗外的,我一定會帶把玩具槍外加滿臉的悔意到案積極配合說明同時誠懇的表達希望"當面"向樓主致歉以上是我的猜測只希望警方能妥善處理,不要讓我們在2018年第一天就開始擔心出門要多注意馬路如虎口PS.據說經查證此賓士車為租賃車現在租賃車不是車牌都是R開頭?所以恭喜警方同時還有一個非法租賃可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