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拍板!北市機車格4階段全面收費


吳小胖1229 wrote:
對的政策本來就是要該執行,而不是看會少了多少選票而不執行
光台北的機車族就多少了,看來又有很多酸民會說,早知不投他,要跑票了
台灣就是要這種做對的事的人,而不是那些看選票做事的人


也不能這樣講,選票還是很重要的! 柯P若是在上個月選前敢講出廣大的機車族要全面收費這個議題的話,那他也不用選了,因為機車族是很旁大的票源! 包括許多的年青人~~

也就是說即使柯P的口號: Do the right things, do things right! 但是每個單一政策會影響到後面族群的多寡,還是一個學問,柯P不會傻到在選前做這樣的事!

即使是像蔡英文已經選上了總統,她也是傻傻的以為自已就掌握了最高權力可以大刀擴府了,就一下勞改,一下軍改,才二年下來,就把自已搞到全民公敵,下一屆不用選了!

通常還是要像柯P這樣,已經確定連任,再也無下一任連任的壓力時,再推出這種影響到人數多的族群時,即使強硬一點,也沒有什麼後顧之憂了!

軍改,勞改,連馬英九連任總統後,沒有再繼續選第三任總統的壓力下,都不太敢碰這個議題,免得把自已的名聲給弄臭了!

至少柯P現在懂得說: 即使要執行某個對的政策,也一定要"分階段",讓大家慢慢的習慣! 所以現在才有這種的"分四階段全面收費"的政策出來,大家反彈的聲浪比較不會太大! 而且在推動的過程中,小市民每天以機車代步的上班族,他們是願意付費,但是希望"能夠合理"一點,畢竟與"臨停"的機車族群,還是不同的!

pco5 wrote:
https://tw...(恕刪)


比照歐洲的城市,不劃設一格一格的停車格,只在街道上放置可停車號誌牌,標示停車起點、終點。

將城市停車道路分區,預先分區繳交停車費用,若住A區,上班在F區,且兩處皆無私有停車位,則需購買A+F兩區的路邊停車費用。

預繳後,市府會提供年份/月份/區別的停車貼紙,供置於前擋風玻璃內。

yuxian wrote:
對選票不影響
很多騎機車為主的都是北漂上來的
戶籍很多都不在台北
租屋也都沒掛戶籍,並沒有投票權


在想什麼呀! 租屋就可以要求入籍了。入籍四到六月,就可以有該縣市的投票權了! 現在也愈來愈重視租屋時房東不得規定不得入籍的權利,所以只會愈來愈多人租屋會入籍,太強勢不給入籍的房東,小心被檢舉!

Lahtinen wrote:
將城市停車道路分區,預先分區繳交停車費用,若住A區,上班在F區,且兩處皆無私有停車位,則需購買A+F兩區的路邊停車費用。
預繳後,市府會提供年份/月份/區別的停車貼紙,供置於前擋風玻璃內。


我上面講的"月租費"(我是笑稱為:保護費啦!)的制度,與您提的這種不謀而合。所以代表這類型的政策,是有好方法可以使用的!

台北市政府應該更能夠聽進去像這種的聲音,然後訂定出像這種保護費(月租費)每個月機車族合理可接受的金額是多少! 這才是人民可以接受與否的"忍受點"~~~

那些臨停的,收高一點,但是只要方便,想停的時候即使是熱點也還有位置停,他們會比較願意付"稍微高一點的費用"的~~~ 至於高多少? 也是臨停是否可接受的"忍受點"~~ 這也是政策的重點~~~

Lahtinen wrote:
比照歐洲的城市,不...(恕刪)


這個也不錯...只是我相信 台灣人會更進步 就算真要發展這樣 也會車牌辨識電子化即可...用啥貼紙阿XD




nanoitx wrote:
在想什麼呀! 租屋就可以要求入籍了。入籍四到六月,就可以有該縣市的投票權了! 現在也愈來愈重視租屋時房東不得規定不得入籍的權利,所以只會愈來愈多人租屋會入籍,太強勢不給入籍的房東,小心被檢舉!


誰會為了投票跟錢過不去?

為了一個入籍其他套房全部都被稅收?
房東此時有二種作法
第一:請你離開另外改租
第二:加收租金高到讓你直接想搬走

P.S.現實面就是現實面,討論此篇的很多人忽略的是更殘忍的現實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收費很合理啊
怎一堆人想停霸王車
一天收個20塊就該該叫
你每天上下班要通勤又如何
我每天坐公車上下班來回要90塊(單程三段票)

Lahtinen wrote:
巷弄停車格最後有可能的演變是:

公寓或華廈一樓的住戶要求塗銷家門口的停車格,設有私有車庫

花筆錢找建管單位改使用區分就行了啊!

不過有些房子的一樓本來就是車庫,只是被當成其他用途。回歸原始用途,反而是好事

pco5 wrote: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1223/1488490
交通政策向來是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大難題,繼北市全面實施汽車格收費後,現又拍板逐步朝機車格全面收費邁進。日前北市交通局向柯文哲報告交通政策時,柯文哲當場指示,北市機車格將比照汽車格全面收費,此為未來既定政策,但要求停管處手段不宜躁進,需進行滾動式修正,以免引發民怨。交通局長陳學台表示,北市現已有9大商圈實施機車收費,未來逐步推動至捷運站周遭,之後再擴展至主要幹道,最後階段至巷弄,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


那麼

單車停車也要收費,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嘛......


不能因為說,喔,市長你喜歡騎單車,單車停車就不收費,

你違法被開罰就說要修法,不合理嘛....

現階段應該是在9大商圈、重要道路上的單車停車格都要收費,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

yuxian wrote:
很多工作都不是辦公室上班
天天就是騎機車跑來跑去,天天淋雨曬太陽的跑場
搭客運捷運等同告訴這些人不需要工作了
因為根本沒辦法來得及跑場

台北市凡事講時效性,
偏偏討論串沒有人替這些社會底層的人著想

之前從內湖搭車回家,
花了一個半小時,轉了三次車~
騎機車只有半小時
要是一天跑個幾個客戶家裡,搭客運捷運是跑不完的




你不知道01、台北市民,很多是高級的,有錢人的....

以後騎機車送貨,要向客戶多收一筆停車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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