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rtualbay wrote:因為上下客,沒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就沒問題了~大家怎麼看? 樓主你的觀點會吃虧喔因為細則寫得很清楚是~「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也就是舉不舉發完全看員警心情正確的態度是再去檢舉10台小黃壓壓驚退一台補10台補到警察覺得不退反而工作量比較少、輕鬆時警察就會乖乖舉發了加油台灣交通法治的促進就靠樓主這種急公好義之人一堆得過且過言論的人本末倒置呀
市區應該要設計程車招呼站 類似公車站 上下客專用站牌前後五公尺給計程車臨停一分鐘 不可以停車排班 香港就有這種作法全部都是紅線的確不合理 逼大家都只能紅線違停但現在很多狀況是計程車在路口附近違停 對交通更糟糕 台灣的政治人物很少對於交通有甚麼正面積極的作為
煥仔 wrote:這樓的台灣人很多都忘...(恕刪) 你忘了這個政府已經宣布 "微罪不罰"至於甚麼是微罪 怎麼分大小 完全是"人治" 虧我們號稱是法治國家有民代喬關係或者警察爽 可能就不用開單 或者拿去申訴可以退單 等到警察要做業績的時候 滿滿的微罪就可以拿來罰警察平常少一點小事落得輕鬆 上面盯的時候又有業績可做 民眾大部分時間可以享受微罪不用罰 大家皆大歡喜不是很好?
得饒處人且饒人..辛苦的賺錢..上下課是一定要的.這樣也要檢舉??????????????吃飽太閒????還是UBER司機??對小黃很不爽??就不要搭小黃~到目的地時不要要求司機停目的地前的紅線.要求要停到很遠前的白線再走回來..最好能這樣!!也最好是開自用車時..載家人或載朋友永遠都不會停一下紅線停了之後被檢舉..就又要上來PO文..吃飽太閒~我才停一會這樣也要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