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TRAA wrote:
惡意檢舉魔人應該抓起來判刑
我還遇過上高架橋前還沒併入主線道時前車閃雙黃燈停車
等了10秒鐘對方都沒下車擺放警示標誌
不得已從左邊掠過、後2星期就被檢舉跨槽化線
真是可惡

這些檢舉魔人以檢舉別人為樂
自己違規就會笑笑說
拿影片來舉證檢舉我啊!
這種人就是雙重標準
只准自己放火
不准別人點燈
這樣應該發起全民一起對違規人檢舉,教育真的不能等,怕被檢舉就不要違規。
d12123344 wrote:
不違規哪來檢舉台灣是(恕刪)


認同
最近也想檢舉長期都違停的地方
警察根本沒有認真執法
苗栗國真的有些馬路明明就有違停警察卻不取締

支持檢舉+1
到底為什麼可以如此是非不分
自己違規說人家浮濫檢舉⋯
LEO428 wrote:
檢舉魔人已經成為全民(恕刪)
你不違規,不危害他人用路權益就不會有檢舉你
Life too short makes merry while one can..........
設立天花板...真好笑..
還不是為了國庫收入拿來亂花預算用...直接取消行車紀錄器檢舉不就好了...
乾脆民眾檢舉的罰單收入拿去設一個醫療基金..用來支付警察的黃斑部病變好了...
行車紀錄器檢舉違規本來就是不應該允許的...
我被檢舉兩次.都是與事實不符亂檢舉的.都只附一張照片警察就開出罰單...第一張沒申訴..又有第二張就申訴...結果警察不承認錯誤..不願面對拿出另外的影片證明..對裁決所的申訴公文置之不理..最後裁決所為了趕快交差..就依照原本罰單申訴失敗...老百姓為了900塊..實在沒時間跟你們跑法院..
真奇怪有人一天到晚被檢舉7PUPU
怎麼我就沒被檢舉過

到底是違規的人有問題
還是檢舉的人有問題?
你行得正坐得端會被檢舉?
樓主有種把車牌公開出來啦!
轉彎切換車道、闖紅燈 無立即危險性?

撞下去才算是嗎?
William945 wrote:
真奇怪有人一天到晚被檢舉7PUPU
怎麼我就沒被檢舉過

你只是運氣好沒遇到檢舉魔人而已
既然你對自己這麼有自信
那就公佈自己的車牌號碼
最好還公佈自己每天行駛時間及路線
讓檢舉魔人用行車記錄器跟著你一路拍
檢驗一下你的開車守法程度
TrueAkuma2000 wrote:
樓主有種把車牌公開出來啦!

我看你有種就把你的車牌號碼公布出來啦
讓所有的檢舉魔人檢視一下你多守交通規則喔
諒你也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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