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TRAA wrote:惡意檢舉魔人應該抓起來判刑我還遇過上高架橋前還沒併入主線道時前車閃雙黃燈停車等了10秒鐘對方都沒下車擺放警示標誌不得已從左邊掠過、後2星期就被檢舉跨槽化線真是可惡 這些檢舉魔人以檢舉別人為樂自己違規就會笑笑說拿影片來舉證檢舉我啊!這種人就是雙重標準只准自己放火不准別人點燈
設立天花板...真好笑..還不是為了國庫收入拿來亂花預算用...直接取消行車紀錄器檢舉不就好了...乾脆民眾檢舉的罰單收入拿去設一個醫療基金..用來支付警察的黃斑部病變好了...行車紀錄器檢舉違規本來就是不應該允許的...我被檢舉兩次.都是與事實不符亂檢舉的.都只附一張照片警察就開出罰單...第一張沒申訴..又有第二張就申訴...結果警察不承認錯誤..不願面對拿出另外的影片證明..對裁決所的申訴公文置之不理..最後裁決所為了趕快交差..就依照原本罰單申訴失敗...老百姓為了900塊..實在沒時間跟你們跑法院..
William945 wrote:真奇怪有人一天到晚被檢舉7PUPU怎麼我就沒被檢舉過 你只是運氣好沒遇到檢舉魔人而已既然你對自己這麼有自信那就公佈自己的車牌號碼最好還公佈自己每天行駛時間及路線讓檢舉魔人用行車記錄器跟著你一路拍檢驗一下你的開車守法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