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高手!您好棒棒真閒阿~

其實山區雙線道路很多速限只有30公里。沒錯,就是30公里,有時騎單車也會超速。整條路段90%都是雙黃線,碰到那種"奉公守法"的駕駛,只要超車就是違規。

個人認為30公里的速限起碼應該提升至40公里甚至50公里才合乎情理。不知道30公里這數據是根據甚麼方式得來,難道是幾十年前的車輛性能?
別人家法定速度落差不大別弄龜回去這招就好起碼他合法!

對付某些爛達人招數很多啦山道的話自己後面行車記錄器裝好確定遇到熟悉陷阱達人,你也是可以在山道上面直接停車打雙黃準備放警告牌的,接下來就等他下來幫你推車(記得跟他講謝謝幫推車)等著他跨雙黃違規,不幫推就別違規別走等我推完車最後........跨了雙簧少說也得帶著他行車紀錄器去申訴讓他跑讓他忙

歡迎光臨my鳳 wrote:
我今天上班也遇到一台(恕刪)
星芒Blue wrote:
好像吧,89樓的大大(恕刪)


看到照片了

檢舉者時速29公里

後面的路看來寬且直

真的是龜車

若是我跟在後面 但我也會按他喇叭的。

今天傍晚, 就遇到一台teana 龜車,他前方車都遠離了,他老兄悠遊自在慢行。在路口,我前面一部車忍不住切線(最右側轉出,有三線車道)要超他車,我也跟上,但才要踩油門,馬上看到閃黃燈,感緊煞車,後面的車差點撞上來(大家都想超車)。

紅燈前,我停在他旁。往他車內看,那位teana駕駛悠哉的比手畫腳,跟副駕駛座的人聊得愉快!

我兒子看了都想送他江西話。

先不討論跨雙黃線超車了,遇到這種龜車又要檢舉人的駕駛,真想丟他石頭。
星芒Blue wrote:
然後我要超車時,他還減速⋯
(恕刪)

你超車他減速
你不爽
你超車他加速
你會更不爽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就算遇到龜車
我也絕對不會在山道跨雙黃線逆向超車
這罰單不冤
大多駕駛人都不知道,其實超車與讓車都有規定,也各有罰則,不過後者難定義與蒐證。大多駕駛人都是抱持著你有本事就自己超車而悠閒慢慢開而不懂得讓車,如果又遇到會檢舉的就ooxx... 不過台灣的交通工程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
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
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
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這個CASE還是雙黃線,你有沒有看過山路好不容易有大直路不是雙黃線的路段可以超車

加速超過去後,發現有警察拿著雷射槍,然後速限40......

還不如繳跨越雙黃線的罰款 XD
ataidx wrote: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不要亂引用法條好嗎?雙黃線路段是禁止超車,你在禁止超車路段要超越前車,來搞笑的嗎?自己看看一樓照片的山路哪來的路邊可以靠邊?01老有人愛貼法條,總以為自己發現新大陸,見解與眾不同,其實就是一個草包而已。
我曾經有個想法,就是喜歡開快車的人就多繳一些規費給政府,速限50可以開70,速限110可以開130而不算超速違規。願意的人每年付給政府相關單位10K~20K,除了可以滿足一些人喜歡開快車的習性,也可增加國庫收入。不過超速一旦肇事相關刑責還是要承擔。

所以我現在收到超速罰單就當作我有超速的特權了,加總算來總罰金也不到10K,還可接受。這就算某種平衡自己受罰時的不滿。樓主加油!財去人平安!
應該是被油電車超車導致玻璃心碎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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