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3094分
文章編號:78531972
aronyang wrote:
我也很好奇這要如何"公然"。
讓樓主花點錢去告告看吧。
這應該是花更多時間,之前遊走在警局,告了一堆人,公然汙辱、侵占等等(應該差不多10個左右)
告人絕對是最累的,尤其亂告
================
之前我案例,也類似這樣
我硬告,先去偵查庭,只有你會到,檢察官就已經暗示你告不成
我說我堅持提告,過程都要去對方戶籍地,最後不起訴處份
一個人沒看到,一個人有見面
他們都是臉書PO文,直接截圖我,然後用語帶嘲諷方式,沒有髒話
另一個罵髒話,沒有指名道姓
那次剛好是被同業整,3C賣太便宜,故意這樣整我
反正最後就不起訴處分,浪費我一堆時間,請假兩次
後來告人,都確定100%勝訴我才告...不然傷時間
個人積分:576分
文章編號:78536855
個人積分:1分
文章編號:78536880
小惡魔新聞台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