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騎車鳴笛闖紅燈被撞死之我見,警方為主要肇責!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其實大家在網路談判誰(恕刪)


今天如果角色互換
無照少年闖紅燈被執勤員警撞上
說不定上面某些人又要說
難道執勤中就可以把闖紅燈的車子撞上去嗎
無影無縱 wrote:
先學學美國警察平時不會閃警燈,只有緊急時刻或是你被攔檢才會亮燈,而不是像台灣永遠閃燈。

因為美國警察知道無敵星星吃了只能用幾十秒
台灣是把他當成聖衣,穿了就神功護體!

我兩年前就發了一個感嘆的主題
兩年後大家依舊繼續吵~
因為各位的立委朱公忙著收錢~沒空立法~
說好的礦業法還有人記得嗎????

為啥無照駕駛肇事卻無關肇責?
lion58086 wrote:
樓主會不會漏掉一點。17...(恕刪)


去查詢一下相關判例,無照不會當成主要肇因之類的
一忘心無我一 wrote:
今天如果角色互換無照(恕刪)


你舉的例子更簡單!
因為交通車禍屢見不鮮
今天一群無照的飆車族闖紅燈
一個年輕員警執勤,沒有呼叫警力支援,直接綠燈就撞上去
那個無照少年插管,這名警察就是要負過失責任
由第三方分局開罰單,然後停權讓肇事的警察負起醫藥費和交通官司
沒錯!就算警察是綠燈,這些人是闖紅燈還無照,有開罰單,該賠的幾百萬
這名警察仍然只能尋求警察扶助協會協調,慢慢償還!

以前不是有警察撞死人賠幾百萬嗎?大喊值勤有開警示燈
是來車沒注意撞死老年人,問題就是,跟這個案例一樣啊!
違規是罰單,撞死人就是要賠錢,不然坐牢!
tychien2000 wrote:
證據都在面前,你還要幫未成年無照駕駛脫罪,指責警察的不是,真不簡單!...(恕刪)


看不出有什麼客觀的證據足以證明當下的警笛聲,可讓周遭所有人都聽聞?

少年在什麼地方才聽到警笛聲,有客觀的證據能證明嗎?

有與少年同方向行駛的車輛的影片可以作證「聞有」嗎?

「立即」,怎樣算立即?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21歲警跟著學長一起(恕刪)


樓主辛苦你了,要跟很多不懂的人解釋!!

不是要酸警察,而是就事論事,今天這位警察沒死的話,一定要賠無照的不少錢,至少有幾個月是當義警!

警察執勤就是依法,今天這件事情,就要回歸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條及99條,除此之外內政部警政署也有公布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其中第2點就有說明:
警察人員駕車應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及下列規定:
  (一)執行下列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惟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
  1、搶救災難或重大事故,馳往現場。
  2、緝捕現行犯、逃犯。
  3、取締重大交通違規不服攔檢稽查,不立即制止,有危害交通安全之虞者。
  4、執行其他緊急任務。
  (二)執行下列非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但不得任意啟用警鳴器:
  1、執行專案勤務、路檢及重點巡邏任務。
  2、維護交通秩序或本身安全。
  3、現場處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4、行駛路肩或路肩停車。
  5、處理其他事件,必須啟用警示燈者。

縱使警方要執行緊急任務,也必須遵守「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惟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這個部分!

說真的,如果警察過這路口時有減慢速度及看一下有無來車,應該是可以避免這悲劇的!!
love24evol wrote:
座上大人是否該學學邏(恕刪)


無照開車停等紅綠燈,後方有駕照的開車撞到前方無照開車的,責任歸屬很簡單,跟無照沒啥關係呀!!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21歲警跟著學長一起(恕刪)

只能說二邊都很冤枉!員警出勤務據說是為了處理打架事件,那就更冤枉了!這種勤務真的不需不顧自己和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這樣衝!警政系統的教育訓練和要求應該好好檢討!就和桃園前幾年消防人員救災一次犧牲6位消防弟兄一樣,這種不必要的犧牲都是可以避免的!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你舉的例子更簡單!因(恕刪)


你真的搞清楚我在說什麼嗎
我舉這例子只不過在說某些人根本有特定立場—警察怎麼都錯
Silverwolf wrote:
我蠻認同樓主的一堆人(恕刪)


說樓主邏輯有問題的,可能自己沒真實遇到類似事故吧!平常在倡導防禦駕駛觀念,結果呢?開警燈、警報器就忘記防禦駕駛觀念了?唉,我敢相信這位已故的警察一定很懊悔,過路口沒有稍微減速及觀看他方向有無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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