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隨手「舉報」只是撕裂社會製造仇恨

製造仇恨很好啊.......這樣才有新聞看.....
製造仇恨的是那些愛違規的駕駛人
里斯特 wrote:
以前警察開單取締, ...(恕刪)

以前還抗議警察偷拍,規定警察應該要站出來讓大家看,他要取締了。
我一直覺得這莫名其妙,為什麼警察不能偷拍,警力不夠,不可能每個路口站一個,如果是在一個區域不定時不定點偷拍,可以讓一整區的人都有所警惕不是比較好。
不願意或是不方便遵守交通規則,那何不考慮改使用大眾交通工具?
台北市區停車麻煩,要臨停買個東西甚麼的,都要找好久車位,所以我大多時候都改騎機車
遇到機車也不方便時,就改搭公車、捷運

現在國人擁有車輛數就是這麼多,道路與停車位空間就是這麼少
堅持自己駕駛交通工具,就得有犧牲部分便利的心理準備
硬要違規停車,把自己的方便建立在別人的不便與危險上,這合理嗎?
還好吧 至少舉報要求真憑實據~ 如果你做得正 哪怕誰來舉報呢
這裡的聖人真的很多! 我不是
捫心自問, 除了不甩速限, 雖我極度遵守交通規則, 但是自己仍會發現少數幾項違規, 會擔心被達人檢舉.
其實每日上路都會有一堆可以達可檢舉的違規在紀錄器內, 我不會去檢舉, 就是基於不要造成太多被檢舉者的報復心態. 好像是在積陰德一樣

版上自封的聖人們, 如果哪天收到被檢舉罰單時, 希望你能心甘情願, 不要有任何仇恨報復情緒
david8977 wrote:
不過製造仇恨的來源者就是那些不遵守交通規則...(恕刪)

事實是
那些檢舉的人也沒在遵守交通規則
很多檢舉都是報復性的
一張罰單6萬7也檢舉下去
真的是夠狠
尖酸刻薄的人
才幹得出來
有沒有覺得開始懷念"古代人"的時代了? 遠古的北京人、尼安德塔人的時代,哪有什麼法律? 沒有法律,所以也就沒有"犯法"的這種事! 看對方不順眼就直接對打對殺,也不用付出什麼坐牢等的代價!

既然無法回到過去,既然你是活在現代,法律就是突顯人若犯了法,就需要付出相對的代價!

當然啦! 訂了法律,並不代表能夠減少犯法,因為若是法律訂得太輕了,那對有錢人來說,揍你一拳會被罰1萬元的話,那麼有錢人可能會先準備個50萬元出來,然後連續揍你50拳,不被打死也只剩下半條命了!

所以,若是罰錢、坐牢等的方式,都還是令人覺得"罰不怕"的話,那這條法律所附的刑罰,就太輕了!

再說一次,有法律在,只是突顯出"你犯了這條、他犯了那條",並不能減少犯罪率、也不可能叫人不犯罪!

以"酒駕"為例,天天新聞在報,甚至連公務單位、執法人員也"偶爾"會酒駕,只要"沒被抓到",就沒事了~~

檢舉達人的存在,也只是突顯"有這麼多的違法的人存在"的這件事而已! 與"能否減少違規的人",這真的是兩碼的事,別太阿Q的認為有人檢舉就不會違停,這也是兩碼子的事~~
想太多了

政府不作為,只好自力救濟

為了是讓社會更美好😁😁😁
一病不起 wrote:
舉報人的出發點絕對是...(恕刪)

看來守法真的很難,比統獨分歧,兩岸對立,甚至世界末日還要嚴重呢!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