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檢舉達人狂拍 國小家長抗議爆口角

sugizo74025 wrote:
每天上班騎車通勤,都會經過螢橋國小,

滿滿的四輪紅線停車、沒位置停就直接併排停車放小孩,

上班時間整路都是車,然後還要去閃那些違停併排的家長,

長期被檢舉剛好而已啦,

明明就可以合法稍停遠一點的地方,放下孩下車走過去,

全都貪自已方便,不管其他用路人安全死活,

是怎麼樣的四輪嘴臉,可以臉皮厚到違規還出講跟媒體哀哀叫、

丟臉的家長群 ...


在那裡的家長,兩輪和四輪都一樣品性,要他們守規則,他們恐怕還會嗆你不知養小孩的辛苦…
應該要區別違規檢舉與偷拍

違規檢舉應該限於行車紀錄器隨機拍到行駛中周遭行車的違規狀況

至於定點躲著偷拍,其實侵犯到被拍者的隱私權
隨知道他還拍了哪些東西???

民眾違規檢舉,應該立法限縮只能是自己車輛移動中,
車內行車紀錄器隨機拍到的情況。
監視器不得正對人家門口

我印象中記得加裝監視器的唯一天條是不得正對人家門口,因為這就真的是違法「監視」。
現在連出門賺業績都懶了啊?直接以逸待勞了?呵呵,果然買房子的地點很重要。
不反對開放民眾檢舉
一些危險行為真的需要受到約束
多看些案例,常常也因此比較了解法規

但是目前檢舉的風氣的確是歪了
看過有的違規其實並明顯沒有造成任何問題,但仍然被舉發
首當其衝的還是警察機關
所有案件有效的,無效的,不知所云的,做陷阱來找碴的,洩憤的都會湧入
警察不能做陷阱式舉發,但是民眾卻可以
民眾檢舉不受約束,是沒有道理的
申訴的管道還是警察機關本身,而不是第三機構
看起來只是警察自我覆核開罰是否違法而已
沒違法,申訴就不會成功
民眾申訴的理由並不是申訴的重點
這點也沒有道理

檢舉制度不應該演變成監視工具
檢舉制度應該可以更妥善才對
http://caf677.pixnet.net/blog
台灣有哪一間學校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上下課時間,大多數學校附近的住戶都會體諒家長。
國外的校園幾乎都有規劃汽機車道 (要開進去校園裡的那種),其實台灣因該也可以,
只是看政府要或不要。

家長們真的不爽,可以合資請 " 黑色豪門企業" 出面關心一下這一戶。
想必家長們會比較爽。

台灣很多"神經病" 的人,在恐龍法官不會判死刑的前提下,
因該可以平息家長們心中的不滿。
學校要學生,因為是收入來源
這年紀的小孩家長都是社會中堅份子
至少大學學歷應該是正常
難道校方和家長不知道"違規"嗎?
一定知道
只是喜歡說:情理法
社會與論帶動:情理法,才會有社會事件(比特犬,殺人無罪)
所以違規就是違規
不對就是不對
支持檢舉,不然就溝通取消紅線
假如可以取消紅線,相關單位為何不取消,一定有原因
每天看到家長,不戴安全帽,人行道狂飆,路口塞車
只因為:接送小孩
解決方法
把對面民宅內縮5米
完美
stoak wrote:
怒!檢舉達人狂拍 國(恕刪)

不要違規
一群只要是規則就一定要遵守的人在吵鬧,合不合理總是要看情況的。
都只要遵守,何來陳情何來抗爭還來改革,只會限制你的人權的東西,還奉為圭臬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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