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gizo74025 wrote:每天上班騎車通勤,都會經過螢橋國小,滿滿的四輪紅線停車、沒位置停就直接併排停車放小孩,上班時間整路都是車,然後還要去閃那些違停併排的家長,長期被檢舉剛好而已啦,明明就可以合法稍停遠一點的地方,放下孩下車走過去,全都貪自已方便,不管其他用路人安全死活,是怎麼樣的四輪嘴臉,可以臉皮厚到違規還出講跟媒體哀哀叫、丟臉的家長群 ... 在那裡的家長,兩輪和四輪都一樣品性,要他們守規則,他們恐怕還會嗆你不知養小孩的辛苦…
應該要區別違規檢舉與偷拍違規檢舉應該限於行車紀錄器隨機拍到行駛中周遭行車的違規狀況至於定點躲著偷拍,其實侵犯到被拍者的隱私權隨知道他還拍了哪些東西???民眾違規檢舉,應該立法限縮只能是自己車輛移動中,車內行車紀錄器隨機拍到的情況。
不反對開放民眾檢舉一些危險行為真的需要受到約束多看些案例,常常也因此比較了解法規但是目前檢舉的風氣的確是歪了看過有的違規其實並明顯沒有造成任何問題,但仍然被舉發首當其衝的還是警察機關所有案件有效的,無效的,不知所云的,做陷阱來找碴的,洩憤的都會湧入警察不能做陷阱式舉發,但是民眾卻可以民眾檢舉不受約束,是沒有道理的申訴的管道還是警察機關本身,而不是第三機構看起來只是警察自我覆核開罰是否違法而已沒違法,申訴就不會成功民眾申訴的理由並不是申訴的重點這點也沒有道理檢舉制度不應該演變成監視工具檢舉制度應該可以更妥善才對
台灣有哪一間學校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上下課時間,大多數學校附近的住戶都會體諒家長。國外的校園幾乎都有規劃汽機車道 (要開進去校園裡的那種),其實台灣因該也可以,只是看政府要或不要。家長們真的不爽,可以合資請 " 黑色豪門企業" 出面關心一下這一戶。想必家長們會比較爽。台灣很多"神經病" 的人,在恐龍法官不會判死刑的前提下,因該可以平息家長們心中的不滿。
學校要學生,因為是收入來源這年紀的小孩家長都是社會中堅份子至少大學學歷應該是正常難道校方和家長不知道"違規"嗎?一定知道只是喜歡說:情理法社會與論帶動:情理法,才會有社會事件(比特犬,殺人無罪)所以違規就是違規不對就是不對支持檢舉,不然就溝通取消紅線假如可以取消紅線,相關單位為何不取消,一定有原因每天看到家長,不戴安全帽,人行道狂飆,路口塞車只因為:接送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