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重機爭上國道!第二季檢核:未保持車距違規仍偏高

未看留言先分析

重機:汽車也違規啦

都在檢核重機了
還在那邊不改正,忙著檢討別人

壞習慣改不掉
路人39 wrote:
使用者付費, 很難?(恕刪)



看到這些花錢買和養重機的人崩潰
乖乖開四輪就好了不就很簡單?
不想開的提心吊膽的,一般道路的機車已經夠會鑽了。速度慢就算了,100公里鑽車縫要人怎麼開,不小心碰到又應注意而未注意了
路人39 wrote:
使用者付費, 很難?
不然就在重機前面掛車牌啊
當初規劃沒有把重機算在內, 你重機想上國道,
想改ETAG, 政府不想替你們買單, 那就自己買單啊
原本的不用改, 多掛一台攝影機專拍重機車尾的不就好了?
這跟行政效率有啥關係?

另外
搞清楚什麼是"肇事率"了嗎?

看你的發言是完全不懂裝懂隨便講講@@
我再耐一次性子跟你講一次,
攝影機自己買單??看了實在令我噴飯,
除非你家門口外面的馬路是你花錢蓋的,否則沒有討論價值;
要在任何車款的重機在車頭固定位置放車牌,你來設計看看,
原廠都沒有的設計你弄一台去ARTC認證看會不會過嘛,
要不然你以為紅牌車頭的貼紙是怎麼來的啊?
重機從2002年開放道現在,路權開放也超過10年了,
現在還在搞國道路權,這種行政效率叫很好喔?
好險你不是當官的,也太好混了。

還在糾葛肇事率啊?
肇事率與路權沒有關係,肇事率是比較出來的,
否則全台灣肇事率最高的大卡車還在高速公路上,
而肇事率最低的小綿羊還在禁行機車道,
用肇事率來說什麼車能不能上根本就自打臉,
你確定要談肇事率啊?
很多人還在偏頗無知的
把大重機界定成有錢人的玩具
設定成
可有可無
不可能拿來跟四輪轎車的路權地位相提並論


一堆天才寶寶

從實際交通流量來分析
如果大重機一無是處
對交通流量沒有幫助
那相對地廣人稀的美國姑且先放著
那日本香港幹嘛沒有相對於四輪小轎車路權
限縮大重機路權
人家多久以前早就開放大重機的完整路權了??

現在還在唬爛
大重機只是玩具
可有可無
只是有錢人玩樂休閒的玩具
不應該與真正擔負交通往來重任的四輪小轎車相提並論
只能說無知偏頗到可悲的程度

至於說到大重機是飆車族的笑話

如果是因為此理由限縮大重機路權
那一班人眼中的超跑也不要買賣好了
你開超跑一定是想要[享受奔馳的快感]??
阿,這不就是飆車??

大重機的路權
如果是因為一些[亂七八糟/何患無辭]的爛說法而限縮
真的只是證明
常態分佈告訴我們的事實
大多數人都只是盲從
被一些人唬爛了以後
就沒有了[明辨是非]的判斷力了
NO PAIN , NO GAIN.
大型重機會搞到今天這田地
都是一開始開放進口時就弄壞了。
因政府一句 比照汽車法規辦理,久了,大多數人真當大型重機是汽車
汽車?
但大型重型「機車」終究還是機車

就被搞的一下說他是汽車呀,又一下說他是機車,不論是正反兩面,
都有人當他汽車當他機車的立場變來變去,怎麼說都好像有道理一樣

但其實都是不對的。

假如政府當初能認真看待此事。不要那麼懶....
大型重機就是歸類機車,以機車的相關法規辦理,
而進一步設立、修改成專用大型重型「機車」的條目
如可行駛內側、快車道、免兩段式左轉、可以停汽車格或機車格,
快速道路或國道,就依相關道路的規則罰則處理。
根本也不困難
如能這樣,10幾年過去的現在,
也不可能會有人說,大型重機是汽車,你要當你自己是汽車呀

觀念和制度壞了10幾年了,要救也來不及了
charles_punto wrote:
贊同,騎重機都是有錢(恕刪)


以運輸為理由限制機車使用國道的話,那一人汽車(或非高乘載)應該也要限制行駛國道的權利,而非只在連假或特定路段管制!
.
tansywen wrote:
看你的發言是完全不懂裝懂隨便講講@@
我再耐一次性子跟你講一次,
用肇事率來說什麼車能不能上根本就自打臉,
你確定要談肇事率啊?

你再回去你122樓看一下你講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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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數量成長,肇事率當然跟著成長,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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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我128樓回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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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數量成長, 若肇事率也一起成長的話表示騎重機的三寶隨著車子數量成長越來越多
這樣叫正常的話, 那被限制不上國道當然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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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同鴨講......還不知道自己問題出在哪嗎?
jason 567 wrote:
觀念和制度壞了10幾年了,要救也來不及了

這就像同志要求同婚專法, 不要放在民法底下意思差不多
當同志的是不是比騎大重的要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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