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開罰單了~~謝謝警察給我上課

還是要看燈數 不是三顆紅錄燈就得看燈號左轉
國家這麼用心還特別準備一顆燈跟時間讓用路人左轉
就別再他沒亮的時候轉吧
要轉就眼睛放亮觀察四周
真正會開車是如何讓自己不被開罰
ilovesinging wrote:
連條子(交通隊) 自己都說法不同了,
這樣不會混亂嗎? 是要駕駛人怎麼遵守?


警察,也是有三寶的

考到駕照但是規則不清楚的人去報考到警察,成為警員之後
就變成搞不清楚狀況的警察了,沒什麼懸念。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time630 wrote:
這是基本常識吧...(恕刪)


最好是基本常識啦,警察都會開錯單了,信不信現在去路上問一堆人會答錯
昨天針對這個問題去球友的 line 群討論(近 50 人)一堆人也不知道
chan15 wrote:
最好是基本常識啦,警...(恕刪)


這是常識沒錯啊
是現在的三寶沒常識
就是沒常識才會成為三寶

至於警察開錯單是少部分個案
被爆出來才覺得好像很多
沒開錯單才是稀鬆平常的
別覺得有新聞有群組才是常態
orion_t66 wrote:
除非你知道時相的變化,否則別這樣待轉,
若它是,左轉-直行-紅燈,在路口中心待轉的結果,就是橫向綠燈時,你在路中央卡大家。


這部份我回文裏也有講,一般用路人除非到陌生地方,不然應該都知道時常經過的道路路口燈相的變化。
davis0725 wrote:
就我所知
依燈號行走這項規定,應該超過40年以上了!
就像高速公路從全線通車(民國67年)就規定內側為超車道,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一樣
不知道你駕照取得有沒有超過40年?如果沒有要不要重考一下!


以前綠燈沒有箭頭....

有區分圓形綠燈跟箭頭綠燈的行政部交通函令
是民國82年第一版, 後續都有陸續改版....
我遇過4個燈的
1.不排隊從旁車道偷吃
2.沒打方向燈
3.沒等左轉箭頭燈亮就嚕過去

3張
眼睛有問題唷
只有亮直行跟右轉 ,沒亮左轉燈阿

你就偏偏要左轉
這被開沒有問題阿
小雞飯 wrote:
這是常識沒錯啊是現在(恕刪)


仔細搜尋這件事情在 youtube 上、ptt、論壇都有大量的討論,一堆人不肯定的東西叫常識?
那我跟你常識的定義不一樣

我說的是有箭頭又有圓形燈時圓形燈亮就可以左右轉這件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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