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撼!騎士擋到四輪大爺的下場 被狠狠巴頭

我還是老話一句,行車記錄器是給你自保,不是給你挑釁用的
看到很多自以為正義的行為,而去發生衝突
但其實都是可以避免的
Bemo_Du
有些衝突無法避免,像是騎在汽機車混和車道卻被01四輪爺罵說滾去機車優先道
Hermitissimo wrote:
因果都必須釐清,否則單方面散佈對方”醜態”並非完整的事實呈現,不過又是另一個自我中心丶心態可議的單方散佈
你可以從頭仔細看,一開始雙方距離有多遠?
我認為樓主的影片,因果關係夠清楚了!
好想看騎士在混和車道砂石車前面等紅燈的影片
不知道這輩子有沒有機會

有路權沒駕駛道德看看自己像什麼樣
cinnamon coffee
你知道開聯結車的反而很有禮貌嗎?
Bemo_Du
好想看四輪爺逼車剪線砂石車的影片喔
若以法院的標準來看影片的”證據”是非常地片面而不足的,根本就無法有效舉證巴頭&逼車,若被控一方也拿出行車記錄影片來分析比對的話…兩輪騎士一定就那麼”無辜”!???

我當然無從接受或認同四輪駕駛的行為,但同樣也不認為對方就毫無”問題”;更何況影片不打馬賽克就丟上網路公開任意散佈”公審”(他自己倒是沒露面吼,還真”英雄”咧)…這在法律&道德上都是非常嚴重的”瑕疵”,若對方當事人知情,被狠狠反咬一口反將一軍是”很正常”的;
zgmf11133 wrote:
不知道為什麼看到機車...(恕刪)
人都有急的時候, 讓一讓, 世界更美好, 有路權不意味可以一直佔著

能讓就讓, 肉包鐵真的沒有什麼好堅持的。

左眼的溫柔 wrote:
又沒禁行機車,機車不(恕刪)
這車跑90還滿會跑的! 是哪一台?

南無水蜜桃 wrote:
06/02下午4點多(恕刪)
allen741230
100cc的機車就能90了
傷害罪要有很明顯的傷勢才會成立,打安全帽應該不會有傷害罪的問題。由法律的觀點來看,不曉得騎士能告開車的什麼罪名?
vivian93
侮辱並不限定言語喔。在公開場合巴對方的頭,就是一種侮辱的行為了。而且因為是以強暴方式進行,還會有加重刑罰的可能。
ek500
現在法官沒有那麼呆啦!! 自已用撞的,和戴安全帽被別人巴的傷,一看就知道不像,很難唬得過啦!!
南無水蜜桃 wrote:
06/02下午4點多(恕刪)


讓一讓就好,讓一讓就好

一堆人在那讓一讓就好,都騎90了是要讓曉

大家都很會講,不要自己遇到就心理罵要超車不會走內車道喔,閃三小
ek500 wrote:
傷害罪要有很明顯的傷(恕刪)


就頭暈噁心想吐

看身心科,每天做惡夢,無法入睡

如何睡不著就自己想
ek500
法官也不是呆子,用裝的,不一定有效啦!! 而且還有法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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