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海成花 wrote:呵呵 沒理講不贏開始...(恕刪) 你找張時速100被開龜車的我就信你!沒有半張!每年上百萬張超速罰單,教都教不會,還有臉上網留言,那來的臉啊?怎麼能無理還大聲指責別人,難道是傳說的只要我不尷尬尷尬的就是別人嗎?不能右測超車,沒人說不能換到右側車道開啊!連變換車道都不會還要別人變換車道讓你!很多地方連路肩都開放了,還有人夢想有條超車專用道!自認前車是龜車的請拍著自己的時速表去檢舉他,不要一直跳針日本速限100,大家都開130-140,台灣不歸日本管!
其實這種解法很簡單看政府要不要做而已~你就乾脆內線超車道費率調高一點,或是直接兩倍!讓趕時間的人付費去使用,想龜在內線的又不想多付錢的,他勢必會一直變換車道,久而久之他應該就懶的開在內線了,就不會有長期佔用的問題了!
愛一路開在超車道的人永遠都是抓著那條”可以最高速行駛在超車道“的說法,振振有詞”沒有違法“來合理化和合法化自己長時間佔用超車道妨礙超車道功能的事實,似乎是”我已經是最高速合法行駛在超車道,你想超車就是超速,我合法你違法,高下立判“,那麼請問一下愛一路自以為最高速佔用超車道的人,敢說自己一路都是“時時確認路段最高速限?時時都是行駛在最高速限?沒有低於也沒有高於”? 以法論法,超速5公里和超速15公里都是超速,如果樓主自認GPS速度顯示準確可以作為依據,而該路段最高限速100km,那麼樓主其實也已經在超車道一直超速了,只是想趕你離開的後車比你超速更多,逼車更可惡而已。公路警察做出可以最高速行駛超車道的解釋有它的背景和前提,宣言嚴肅面對逼車也是正確和需要支持的,逼車不管在什麼情況下,不管是在後逼車還是在前逼車,都是馬路上最不可容忍的惡質行為之一,必修嚴懲,但用這個解釋洗白一直“合法”佔用超車道的行為似乎有誤區。
jasonckj wrote:2022/ 03/ 06...(恕刪) 國道警方封閉內側及中線2個車道處理,初步調查現場4輛小轎車事故在內側車道,2輛後輪掛在中間分隔島上,另有1輛四腳朝天翻覆,中間2輛車子嚴重扭曲變形,碎片散落路面近100公尺,現場一片狼籍4台都在內線..........只是想表達就算都沒車 內線真的很不安全那一晚在內線差點被紙箱擊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