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liang wrote:旁邊車子有開燈不會被撞,內車道黑車沒開燈就被撞,沒開燈就是肇事的主因,內車道沒開燈的黑車車主難以卸責! 快速道路強制要開大燈的,可惜一堆人只想檢討死者所幸車鑑會跟法官會看法條,不至於這麼仇視二輪
Gary2013 wrote:樓主反串的吧!計程車...(恕刪) 其實有些事~道歉與否也影響不了結果~不過有些人卻仍然非常在意~對方必須要道歉?蠻常見的...不管大小事~幾乎都會有這種戲碼出現..."他都沒有道歉...我們只需要一個道歉而已..." ??"沒有誠意...我們需要誠意...一點誠意都沒有..." ??如果無關傷亡~只是鄰居/朋友/行車...間的糾紛~該道歉就道歉~只是面子掛不住而已~但是理性上是無所謂的~如果是需要上法院的~只要陳述事實~看證據說話即可~要求他人道歉/自行裝瘋賣傻/假裝行為障礙...個人認為~應該都只是在增加自己籌碼的一種手段而已~
吼吼吼~~ wrote:先去證明當下環境是不是一定要開燈才會「看得到車」,實地走一趟很簡單如果確實看得到車,而且很明顯,那有沒有開燈就不構成肇事原因 交通法規明訂快速道路要開大燈的,無論照明狀況如何所以你這種要求,沒有意義的!違規就是事實,還有行車紀錄影片為證倘若他乖乖開燈,肇責就很明顯但大燈不開,肇責就很難規避所謂的路邊紅線停一下不會死人變換車道跟轉彎不打方向又不會死人心態一樣!遇到你就知道了!
David-Kuo wrote:快速道路強制要開大燈的,可惜一堆人只想檢討死者所幸車鑑會跟法官會看法條,不至於這麼仇視二輪 我看大家都是檢討嚴重超速沒有檢討死者阿快速道路強制要開大燈快速道路也有速限70啊兩個違規仔撞在一起剛好而已只是一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另一個危險駕車行為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