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魔人們、這種可以放過她們嗎?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就是有檢舉魔人即便...(恕刪)


就是有檢舉魔人即便收到不宜舉發還是會想盡理由押著員警開單,不開單就要被檢舉魔人告瀆職,所以不開不行阿!!
(若是真的沒違規屬實會怕被告?再者首長信箱也是你們設計的,只是把不想開單的影片再給你們看一次而已,誰知竟然就開單了,你們警方自打臉還怪檢舉人?所以有人押者員警開單嗎?)還高階的勒,連程序都不懂!


如果被開單那也是因為明顯違規啦,我有看到,你沒看到嗎?
(那這棟樓被開單是違規不明顯?若是,那誰該去看眼科?
那被檢舉開單的都是違規不明顯被開單的?
後端都沒在審查?
所以話都你講




最後,檢舉制度是你們自己搞的,然後再來罵檢舉人?
檢舉有規定什麼不能檢舉嗎?有就列出來,檢舉人自然就不會送件不是?)還高階“公務員”勒,連這個都不懂?
syssys wrote:
檢舉達人/魔人們、...(恕刪)


一直認為執法權=檢舉權在講不是嘛!?

也對啦,難怪老農“檢舉”假油沒人鳥他,這就是我們的公務員

也難怪“檢舉”不法老是查無不法(請Google “乾股”“包庇”)
ryan00014875 wrote:
還高階的勒,連程序都不懂!

啊?哪來的高階,繼莫名其妙說我私訊之後,雷腫又突然蹦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話了,這種才叫做栽贓吧!?
話說我到底甚麼時候私訊你了?這問題幹嘛老是避而不答,趕快說明白呀!
ryan00014875 wrote:
若是真的沒違規屬實會怕被告?再者首長信箱也是你們設計的,只是把不想開單的影片再給你們看一次而已,誰知竟然就開單了,你們警方自打臉還怪檢舉人?所以有人押者員警開單嗎?

違規又怎樣,不管警察有沒有開單我都不覺得奇怪,而且那是警察執法取締,與民眾檢舉無關,警察本來就有執法權,你一直把執法權與檢舉相提並論自己不覺得好笑?!
罰單爽不爽開也都由警察決定,檢舉人本來就沒資格介入!
所以難怪看到檢舉魔人被打,真的感覺五告又五告



ryan00014875 wrote:
如果被開單那也是因為明顯違規啦,我有看到,你沒看到嗎?
那這棟樓被開單是違規不明顯?若是,那誰該去看眼科?
那被檢舉開單的都是違規不明顯被開單的?

本棟違規本來就不明顯,本來就無檢舉的強烈必要,警察應該堅持立場要求檢舉者提出其他角度的具體證據,確定背載的是"活體的人"而不是其他物品再來開這張單!
ryan00014875 wrote:
我只問你下面這些有發生交通事故嗎?
能避災?避責嗎?
有實質作用嗎?
就問你回這棟樓一樣的啊!
你只要回,有沒有,能不能是不是就好,其他就不用廢話

你依然把公權取締違規拿來與民眾檢舉作錯誤類比啊!
違規又怎樣,不管警察有沒有開單我都不覺得奇怪,而且那是警察執法取締,與民眾檢舉無關,警察本來就有執法權,你一直把執法權與檢舉相提並論自己不覺得好笑?!
罰單爽不爽開也都由警察決定,檢舉人本來就沒資格介入!
我到底甚麼時候私訊過你,你只要直接回答就好,其他就不用廢話!
我到底甚麼時候私訊過你,你只要直接回答就好,其他就不用廢話!
我到底甚麼時候私訊過你,你只要直接回答就好,其他就不用廢話!
ryan00014875 wrote:
高階“公務員”

啊?哪來的高階,繼莫名其妙說我私訊之後,雷腫又突然蹦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話了,這種才叫做栽贓吧!?
話說我到底甚麼時候私訊你了?這問題幹嘛老是避而不答,趕快說明白呀!
ryan00014875 wrote:
一直認為執法權=檢舉權在講不是嘛!?
也對啦,難怪老農“檢舉”假油沒人鳥他

假油案又關交通檢舉啥鳥事了,還講的好像你就是那位老農一樣
怎麼總是拿不出相對等的比較,雷腫真是扯鈴高手!XD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假油案又關交通檢舉...(恕刪)


噗那麼多還不如去想想辦法如何取消檢舉制度
不然也只是狗吠火車,有何噗用呢?
你提出來我絕對投你一票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警察應該堅持立場要求檢舉者提出其他角度的具體證據,確定背載的是"活體的人"(恕刪)


那你應該請被檢舉的提出申訴,說明她背的是充氣娃娃不是“活體的人”啊!一方面嘴檢舉人,一方面又嘴開單的,就是不嘴違規的,好棒棒!
ryan00014875 wrote:
也對,下次警方開單時請檢附駕駛座有人而不是充氣娃娃才是,哈哈哈哈哈!

副駕坐誰關你屁事?就算旁邊有人在做愛做的事也跟你無關唄!
ryan00014875 wrote:
哈哈哈哈哈!不敢正面回答啊?
沒關係啦!知道就好

又再打自己嘴巴嘛?雷腫還不夠腫哦!?
標點符號搞不清楚,誰私訊你的也搞不清楚!
我問的你回答了嗎?你都不敢回答我的,卻一直我要求我回答你的各""問題,看來你完全跟某C大一樣,難怪說五月天同個模子出來的,他應該晚點又要對我發問了,而且很大機率還是重複的問題,不信你看!
我到底甚麼時候私訊過你,你只要直接回答就好,先回答完再講其他廢話!
我到底甚麼時候私訊過你,你只要直接回答就好,先回答完再講其他廢話!
我到底甚麼時候私訊過你,你只要直接回答就好,先回答完再講其他廢話!
ryan00014875 wrote:
噗那麼多還不如去想想辦法如何取消檢舉制度

鳥問題早就回答過了!
ryan00014875 wrote:
所以開了這張紅單,你在嘴啥啊?
請問你兩者都不是,請問你是在嘴什麼啊?
一方面嘴檢舉人,一方面又嘴開單的,就是不嘴違規的,好棒棒!

歡喜做甘願受,怕被嘴就別作囉,眼不見為淨咩!
我嘴爽的阿,就像你們嘴其他網友或違規人那樣囉!
你不准別人嘴你,那別人活該欠你嘴哦!?
反正我既不是檢舉人更不可能是本棟違規人所以我又無所謂,人人都能上討論區就算嘴檢舉魔人又怎樣,此版有規定要對檢舉魔人阿諛奉承?就愛嘴檢舉魔人你能奈我何?
而且也請不要老愛吃別人豆腐,總是把檢舉人跟檢舉人混為一談,連新聞記者都懂的區分了,雷腫是真不懂還是不想面對?
這麼玻璃心也別上01囉,反正平時做的功德也都在01與網友嘴砲時就抵銷掉了,甚至還不夠用!
檢舉魔人本來就欠嘴,就算被打我也覺得很理所當然!
所以看到檢舉魔人被打,真的感覺五告又五告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警察應該堅持立場要求檢舉者提出其他角度的具體證據,確定背載的是"活體的人"而不是其他物品!..(恕刪)


那我來檢舉看看(原本是要檢舉母親未戴安全帽,但為了因應問個噗的實驗精神,我改檢舉背載這一項)
看看警方會不會要我提出“活體”證明
哈哈哈哈哈!
“高階”公務員啊!
快去查查機密資料有無這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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