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以上您分享的照片,只有最下方那張,有畫機車停車格外側,那個銀車的位置,停在那裡才是併排, 感謝併大回覆我附的照片也許不是非常清楚但是白車右側,是有停腳踏車,有時甚至停摩托車的,且腳踏車摩托車都是停在柏油路面上。這樣難道沒有構成併排嗎?(另外分局回覆,"沒有造成道路使用空間縮減",語氣上不就讓人覺得,雖然很神奇地未占用道路,但確實是一種併排行為?)謝謝~~
今價賣喔 wrote:根本沒空管這種巷弄內違規事實不明確的講一個小祕密要開哪一條就是承辦員警說了算你檢舉人寫啥過去只是僅供參考而已我就遇過寫併排停車(照片影片就是確確實實的併排)結果員警告發停車不依規定的 路上當然有檢舉不完的併排~~我只是看不慣這種路霸佔據道路空間,然後門口還要停一台車檢舉了好幾次,前幾次有開單,後來都退件了。員警就算開個$300也好,甚至他到該住戶家裡去勸導不舉發我都覺得OK。我不在意開哪個法條,只想讓亂停車的人知道他影響到別人了。下次舉發寫未緊靠路邊停車好了,寫併排停車可能嚇死警察寶寶了。
cdyao wrote:路上當然有檢舉不完的併排~~我只是看不慣這種路霸佔據道路空間,然後門口還要停一台車檢舉了好幾次,前幾次有開單,後來都退件了。員警就算開個$300也好,甚至他到該住戶家裡去勸導不舉發我都覺得OK。我不在意開哪個法條,只想讓亂停車的人知道他影響到別人了。下次舉發寫未緊靠路邊停車好了,寫併排停車可能嚇死警察寶寶了。...(恕刪) 台灣路霸無敵阿用汽車占車位算很好了一堆用腳踏車爛機車三角錐花盆金爐曬衣架占車位的咧台北市真的很幸福了出台北市啥鬼都有喔
cdyao wrote:感謝併大回覆我附的照片也許不是非常清楚但是白車右側,是有停腳踏車,有時甚至停摩托車的,且腳踏車摩托車都是停在柏油路面上。這樣難道沒有構成併排嗎?(另外分局回覆,"沒有造成道路使用空間縮減",語氣上不就讓人覺得,雖然很神奇地未占用道路,但確實是一種併排行為?)謝謝~~...(恕刪) 反正覺得不合理的案件一直持續跟署長反映就對了反映有用就有用沒用也沒用了阿都找到最高上級署長還是沒用了還要找誰?
cdyao wrote:路上當然有檢舉不完的...(恕刪) C大您別氣餒沒有禁止臨停標線的檢舉,本來就是最難的因為沒有標線,一翻兩瞪眼的標線有些警察就是不想碰除非您(我)是住這個巷子裡的住戶否則我不會主動去找這種死巷、小巷拍照錄影。至於有併排物在車右邊,就是併排嗎?這是一個很棒的議題,要看併排物的位置如果併排物是在人行道、私人土地,就不是併排!下圖請參考:
今價賣喔 wrote:反正覺得不合理的案件一直持續跟署長反映就對了...(恕刪) 以以前當兵的經驗台灣只會官官相護我比較不相信體制內的申訴可以的話直接爆給媒體(8X年當兵時連上一群人不假離營去戰酒店.小弟我僅是投訴旅部..結果只是從輕發落.有點後悔.如果直接爆媒體.基本上是軍法審判的)
A辣愛怕跑 wrote:以以前當兵的經驗台灣只會官官相護我比較不相信體制內的申訴可以的話直接爆給媒體(8X年當兵時連上一群人不假離營去戰酒店.小弟我僅是投訴旅部..結果只是從輕發落.有點後悔.如果直接爆媒體.基本上是軍法審判的)...(恕刪) 媒體如果可以挺檢舉人的話是最好但是很多媒體也是挺違規車主的看記者文筆要黑化檢舉人大概就略知一二了員警要開單也是不得已的都是某個檢舉人一直檢舉反正都是檢舉人的錯啦呵呵
A辣愛怕跑 wrote:(8X年當兵時連上一群人不假離營去戰酒店.小弟我僅是投訴旅部..結果只是從輕發落.有點後悔.如果直接爆媒體.基本上是軍法審判的) 那時每位新兵都會發一張 080 申訴電話的口袋小卡,每個長官都鼓勵小兵要勇敢申訴,哈,申訴到旅部,一樣是轉給連長處理而已,旅部還會一直來督導,真是懷念那提槍快跑前進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