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魔人們、這種可以放過她們嗎?

csshvci wrote:
當然大眾自有公評...
但是這串樓某些人可能就是把自己的想法當成是大眾的公評了~
才會討論這麼一大串的吧...XD

檢舉人or檢舉人大眾自有公評,就算我在這棟樓停止討論不再回應,也改變不了大眾給予"檢舉魔人"的評價,端看未來針對檢舉制度的修制自然就是個答案囉!

所以我才說:反正檢舉魔人堅持自己行為正確沒有任何瑕疵,那講講這麼多有甚麼用?
若真的認為自己沒錯就繼續堅持去做自己認為對的交通檢舉就好啦,外界大眾如何輿論根本不重要阿,越在意這些也表示自己越玻璃心,既然認為自己沒錯又何必上網爭論討認同,應該繼續用自認為沒錯的交通檢舉來實現社會正義做到被大眾接受,不正是如此嗎?


我個人衷心期盼看到檢舉人不再因為被打而上新聞,而是付出善行公開受獎感謝的一天趕快到來!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義交組訓士氣高,協助交通順暢成效卓著

alaokj wrote:
原報導出處話不多說...(恕刪)


昨天在仁愛路等紅燈時

看到的情況

一個年輕媽媽等紅燈時,拼了命的專心的滑她的手機。

腳踏區域,她的小女兒坐在大型塑膠袋上....

哇賽!!這樣會不會很滑啊....

萬一一個顛頗、一個轉彎,危不危險?

不知道....

最後綠燈了...那個年輕媽媽還在滑手機
ryan00014875 wrote:
對啊!歡喜做~甘願受
所以要讓所有檢舉人都受到表揚啊,這麼有正義感怎麼會怕報復呢?況且我們是法治國家呢!

除了個資法,目前好像沒有為了交通違規檢舉人特地列法保護,況且交通檢舉的情節也無法比擬重大刑案來的對等重要,若要警政署在每個交通檢舉人身邊都加派2個便衣當貼身保鑣,那豈不是自曝身分!?
所以只能說:想做就別怕,會怕就別做,歡喜做甘願受囉!
而且說實在的,交通檢舉魔人又不是一般無端被打受欺凌受威脅的受害人,這種會被打的麻煩都是自找來的,大概就是先被打個一頓之後再出來救援....之類的!
但事後還是會受理報案,一切依法處理啦,雷腫請放心!
希望某些人不要回答不出來就用檢舉的好嗎?

所以只好再貼一次囉...

我真不懂我到底是要反證什麼???

我又沒說你錯~我只是問你你怎麼知道大眾想法的啊...

如果我有反證可以證明你錯~

我就直接嗆你說你錯就好啦~XD

所以...你要我反證是要反證什麼??
所以...你要我反證是要反證什麼??
所以...你要我反證是要反證什麼??

你要我證總要告訴我要證啥嘛...

證明大眾想法是覺得檢舉人很好?我沒有這樣認為啊~因為我不知道大眾想法啊...我不知道的話...要證啥??

為啥還是不懂? XDXD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檢舉達人or檢舉魔...(恕刪)
我遇到我會去規勸她,要滑手機請停路邊
要檢舉要規勸都是個人自由

都沒錯囉~做哪個都好啊~就算啥都不錯也是自由啊~

都沒啥好罵的...因為都沒錯嘛...XD

廢話一卡車 wrote:
我遇到我會去規勸她...(恕刪)
csshvci wrote:
要檢舉要規勸都是個人...(恕刪)

對阿,怎麼選擇也都是自己的自由,結果也由自己來扛囉!
所以即使做了會被冠上"檢舉魔人"的選擇,也怨不得別人囉,畢竟是自己的選擇嘛!
又沒做錯事~被罵為啥要自己扛??

你怎麼不說違規這種做錯事的被檢舉才該自己摸摸鼻子扛吧??

哪你怎麼不去叫選擇採用規勸方式的廢話大...叫他規勸魔人?

兩個行為都自由都沒錯~只針對其中一個行為是兩套標準? XD

有沒有做錯事是重點啊~XD

沒錯要被扣帽子要自己扛?

上01 Po文被扣帽子是分身也要自己扛?

搭捷運莫名其妙被捅了也要自己扛?反正你要搭捷運風險要自負? XD

這啥邏輯?

你還沒回答到底要我證啥啊...XD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對阿,怎麼選擇也都...(恕刪)
So?

跟您回答要我證啥有啥關係?

你到底要我證啥?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您好請再看一次文章...(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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