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cati_S2R wrote:平面道路上我好像沒看...(恕刪) 有警察刁 也是你們說的沒警察刁 又是你們說的那嘴砲魔人這四個字 是在講你們自己?不太走不愛走車縫 本來就是好被夾成車縫 難免所在 可以按喇吧 如果執意要夾 撞到了就告他 反正是他來夾你 但請先錄影.....
名 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9 月 30 日第 一 章 總則第 1 條 本規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第 2 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左: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 (包括機器腳踏車) 。二、客車:指載乘人客四輪以上之汽車。三、貨車:指裝載貨物四輪以上之汽車。四、客貨兩用車:指兼載人客及貨物之汽車。五、代用客車:指不載貨時代替客車使用之貨車。六、幼童專用車:指專供載運未滿七歲兒童之客車。以上法條節錄自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3我從來都不知道,原來台灣的法律是維基訂定的(笑倒)
樓上那位"引用" "和訂定"的相同之處在哪裡? 第一次看到有人覺得是一樣的請問 維基所引用的法規與正式法規"相同" 我拿引用有何不可? 有何差異? 條文會變動?怪了 那句包括機器腳踏車跑哪裡去了???請問是 "法" 和 "規則" 哪個效力比較大?
eletalen wrote:請問 維基法規與正式法規相同 引用有何不可? 有何差異?按這裡檢視圖片按這裡檢視圖片怪了 那句包括機器腳踏車跑哪裡去了???請問是 "法" 和 "規則" 哪個效力比較大?...(恕刪) 如果你是認真問的話, 那你還這麼大聲跟我們討論啥?規則是行政命令的一種, 如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 條 本規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這種規則交通部自己關門訂一訂就可以了法律是立法院才能創立與修改的, 如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 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八、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獸力行駛之車輛。你也算是很特別的一位網友, 因為很可能從來沒有人會去別的地方查法律相關條文!還有, 你應該這麼問才對 :請問"法或法律條文"與"規則"那一個位階比較大!
eletalen wrote:也是政府的法規 請問維基貼出來的法規跟政府的有何不同? 看清楚再來說 哈哈哈........就說你老愛搶椅子坐.........什麼叫維基 , 與政府網站的不同之處 , 看清楚再來說~~~